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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广东新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
发布时间:2026-05-19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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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公易工(2026)22号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2-441602-04-05-579297
| 投资项目名称
| 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
| 标段(包)名称
| 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河源市源城区
| 资金来源
| 由中标人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中标人自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经营范围为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 项目有偿使用权,取得有偿使用权后中标人通过经营活动获取收益。中标人在新丰江区域和七寨湖区域开展经营服务,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水电改造、水上文旅、生态养殖三大板块。
| 招标内容
|
1、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将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权授予中标人,由中标人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有偿使用权费。
2、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
3、项目经营范围为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 项目有偿使用权,取得有偿使用权后中标人通过经营活动获取收益。中标人在新丰江区域和七寨湖区域开展经营服务,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水电改造、水上文旅、生态养殖三大板块。
4、项目有偿使用费及有偿使用期限:本项目有偿使用费为11803.34 万元,有偿使用期限30年,从《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项目有偿使用期满后,中标人将有偿使用权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包括接收管理的存量资产和新建资产等)完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政府指定管理单位,招标人配合进行资产清点工作。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30年,从《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最低投标限价
| 118,033,400.00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承诺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9.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以 代 理 机 构 于 投 标截 止 时 间 当 天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 记录已失效,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各潜在投标人自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招标人
| 河源市源城区水务局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源城区宝源二路2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女士
| 联系电话
| 0762-3981103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杨梅坪N栋第9-11卡第4层04-06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762-6782590
| 招标监督机构
| 河源市源城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62-322383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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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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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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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441600712392268K-20260430-0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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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附件-远程解密操作资料.zip
附件名称 2招标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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