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县黑塔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泗县黑塔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EPCO)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XGC202601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泗县虹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杰0557-702557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0901-0906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迪 18755731510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中建五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联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安徽华新国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沪沅菌业有限公司联合体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072号观园S8幢21-23层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886号徽商总部广场A-办611、612室 |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板路2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工程投标报价(%) | 94.50%(约534841650元) | 93.75%(约530596875元) | 94.98 %(约537558306元) | ||
| 工期(日历天) | 1095日历天 | 1095日历天 | 109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 项目经理 (负责人) | 姓名 | 张大刚 | 周清 | 曾辉 |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注册编号 | 皖1342013201309136 | 苏1322017201804532 | 京1112013201325948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乔恒云 | 郭为 | 黄龙昶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注册编号 | 20183202570 | 20246101724 | 20153202385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61 | 94.79 | 94.59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公路工程填)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5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58577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在线异议方式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受理单位 |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单位具体地址 | 泗县朝阳路 102 号,泗县住建局7楼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办公室、0557-70228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