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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
发布时间:2026-05-2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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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LFFJSZ2025060004
工程名称
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招标人名称
扬州江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扬州广陵新城,东至环河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滨河绿化带,北至周庄河滨河绿化带
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75121㎡,规划总建筑面积188847㎡(计容建筑面积12000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204㎡(主要建设:住宅面积116298m,商业1500㎡,物业管理用房1300m2,社区用房550㎡2,养老用房160㎡2,广电机房及其他配套200㎡),地下建筑面积60643m,配套实施供水、供电、供气、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绿化、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LFFJSZ2025060004001001 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 公开招标 710.91 2026-09-0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5-20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陵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90060188000184641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9年04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5-20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5-2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广数备(2025)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江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GZ4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东至环河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沙湾路,北至周庄河滨河绿化带
2.3 工程类型: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75121㎡,规划总建筑面积197371.7㎡(计容建筑面积12019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349.9㎡(主要建设有住宅、商服、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广电机房及其他配套等),地下建筑面积65021.8㎡,配套实施供水、供电、供气、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绿化、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710.9106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投资控制;
(2)工期控制;
(3)质量控制;
(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
(7)组织协调;
(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工期972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20000㎡及以上住宅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
3.4.2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置7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建筑装饰、装饰装潢、室内设计、装潢设计、艺术设计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监理员人数:6人。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其中投标报价42.5分,监理方案24分,项目监理机构1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类似工程业绩8分,企业荣誉1.5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2.5分
监理方案:24分
项目监理机构:1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奖项:1.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
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评审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2.5分
2.2.3(2)
监理方案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5分)
对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不超过/页
5分
√进度控制方案(5分)
对进度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不超过/页
5分
√投资控制方案(4分)
对投资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不超过/页
4分
√安全控制方案(4分)
对安全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不超过/页
4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
对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进行评分
不超过/页
4分
√其他(2分):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不超过/页
2 分
2.2.3
(3)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执业年限为5年及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批准时间至开标当日日期为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工民建、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的得1分。
3.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4.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6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土建监理人员1名: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得1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得1分;②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③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给水排水监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得1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得1分;②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电气安装工程监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得1分;②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以上监理人员中每个专业只可计取一人加分,不可重复加分。
②以上监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若为同一人兼任,只按最高分计取一次。
③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监理人员缴纳的2026年02月-2026年04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10分
2.2.3
(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工程所需主要检测设备齐全:全站仪、光学经纬仪、自动安平水准仪、GPS、综合布线仪、裂缝观测仪、混凝土回弹仪、接地电阻测试仪,齐全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必须提供有效期内鉴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检测设备购买未满一年的可以不用提供鉴定书或校准证书,但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分
2.2.3
(5)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20000㎡及以上住宅工程监理业绩,有1个得2分,最高4分。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20000㎡及以上住宅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有1个得4分,最高4分。
说明:
(1)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8分
2.2.3
(6)
奖项
投标人承担的住宅工程项目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彩色原件扫描件计分。
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2分;省优加0.5分、国优加 1.5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1.5分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名,以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4.2
定标标准

(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12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工程监理服务的(不超过5项)。类似业绩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
(2)企业信誉:
①2023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奖项(不超过5项)。(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证书未发布的,以文件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组成员的人员配备专业、执业资格等;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素质。(采用现场答辩形式评定)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①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好的企业优于答辩差的企业;②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奖项多的优于获得少的;
4.3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5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8.1申请人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资格审查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8.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登记前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标登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上传,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3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明姣,
联系电话: 0514-80820678,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4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江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人:田明姣、董琪
电话:电话:0514-80820678
传真:项目负责人:田明姣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邮编:
电子邮箱:95737912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2887197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明姣、董琪
联系电话:0514-80820678 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丁经理
传真
电话
邮编
2250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
田明姣、董琪
传真
电话
0514-80820678
邮编
225000 E-mail
957379129@qq.com
相关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评标办法.docx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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