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A1-26200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密山市人民政府以密政批【202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密山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密山市水产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密山市水产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2.2 交货地点:密山市;
2.3 招标控制价:436.3346万元;
2.4 招标范围:水产加工生产线设备;
2.5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完成(实际交货日期在签定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产品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产品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4.3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67-5222396
招标人:密山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密山市密山镇同心路184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67-528339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系人:周子恒
项目负责人:郭强
电 话:0451-87009131-8002、8015
邮 箱:
gx87009131@163.com附件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台/套)
| 备注
|
1
| 水产加工生产线设备
| 1
| 套
|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同一标段下所有品目的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标投标,不允许对数量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中货物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时的参考数,不作为合同协议书必须分配数量,招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实际需求数量有可能小于或大于预计数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实际需求与招标数量的差异,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发生变化后向招标人提出调价、质疑或诉讼。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