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1 |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0.0分 技术部分60.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1.5分 技术部分58.5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2 |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30.0分):对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共40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0分;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每项扣0.75分。 注: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如实填写响应/偏离情况。如上述技术条款中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证明材料未能有效证明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条款将视为负偏离。 |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8.5分):对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共38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8.5分;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每项扣0.75分。注: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如实填写响应/偏离情况。如上述技术条款中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证明材料未能有效证明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条款将视为负偏离。 |
| 3 | 同类项目业绩 (2.0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及用户评价,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 (1)同类项目是指信息化类的集成或软件开发类项目。 (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内容至少包括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双方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日期的关键页。 (3)用户评价需为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 (4)投标人可用其自身及分支机构的项目业绩,分支机构投标的不得使用总公司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 (3.5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及用户评价,每提供一个得0.7分,最高得3.5分。 注: (1)同类项目是指信息化类的集成或软件开发类项目。 (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内容至少包括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双方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日期的关键页。 (3)用户评价需为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 (4)投标人可用其自身及分支机构的项目业绩,分支机构投标的不得使用总公司业绩。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佛山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一期)信息化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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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 FS2026(SZ)WZ0003 |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