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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有机溶剂补充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6-05-2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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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有机溶剂补充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编号BGJG-XJD-26-00417
2.2 项目名称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有机溶剂补充采购
2.3 项目概括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场、水冶厂、倒班宿舍区和厂外工程等项目核准批复文件(除35KV电力外线及变电站)中包含的全部项目建设内容。
2.4 招标范围有机溶剂的生产、供货、运输、装卸、现场卸车、配合调试及培训、售后服务、验收等
2.5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赛罕高毕苏木巴彦图古日格嘎查。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将全部有机溶剂送达买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并卸入买方指定的容器内。
2.7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3-2025年度。若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未审计完成,则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项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揽的有机溶剂类成交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标明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企业信息查询为准。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有机溶剂补充采购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6年05月19日 21时00分00秒2026年05月25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021-61592300。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6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
联系人:张莉杰、柴欣雨、李征
联系方式:13520066043
邮箱:gkzb804285328@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9.1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2供应商问题反馈渠道:平台服务电话:400-021-0123  08:30-17:00(工作日)
9.3平台服务邮箱:kf@cnncecp.com    08:30-17:00(工作日)
9.4非工作时间紧急问题联系方式:QQ:3004157280
 
 
招标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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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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