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绥化市长江路(花园街-站南街)、湘江路(花园街-高铁南路)桥梁工程项目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 绥化市鑫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 |||||||
| 主要建设内容 | 长江路(花园街一站南街)桥梁及两侧引道,湘江路(花园街一高铁南路)及两侧引道。其中长江路桥梁全长33.64m/1座,两侧引道长共计66.36m;湘江路桥梁全长33.64m/1座,两侧引道长共计66.36m。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绥化市长江路(花园街-站南街)、湘江路(花园街-高铁南路)桥梁工程项目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公开招标 | 2026年6月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034.98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2月-2026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存在行贿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