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江苏2026年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电厂垃圾焚掺烧一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20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招标编号:W2026-0087)
2026年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 电厂/垃圾焚掺烧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6年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 电厂/垃圾焚掺烧一标段
1.2
招标人: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
2.2最高投标限价:330 元/吨
2.3合同估算价:36135000.00元/年
2.4服务期限:1096天
2.5服务地点:南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
(2)财务要求:(如采用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一方提供。)1、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1)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7227万元,至少一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
(2)投标人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7227万元,净利润不作要求。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7227万元,提供营业执照。(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本项不作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或自然年度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污泥处置(包括60%或80%的污泥运输和处置)业绩,处置包括干化焚烧或电厂焚(掺)烧或垃圾焚掺烧。须提供(合同和发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如合同为总价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则金额以结算发票总金额为准。(如采用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如为单价合同,需提供发票总金额的汇总表格,发票附件与汇总表格需保持一致,表格内需体现付款日期及符合业绩要求的污泥处理量,表格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2025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其他要求一:(如采用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如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皆为污泥处置单位,污泥处置能力可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含水率为80%污泥处置能力的证明文件,处置能力不低于150吨/日,含水率为60%污泥处置能力的证明文件,处置能力不低于150吨/日。证明文件包括:污泥处置点的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材料,该材料须能够证明污泥处置能力。上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其他要求二:(如采用联合体,以下资料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一方提供,如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皆为污泥处置单位,联合体全部成员皆需提供。)
①投标人提供的污泥处置点,至少提供一个电厂作为污泥处置地点。
②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污泥处置地点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唯一授权文件应包括:1)污泥处置点对本次招标项目向投标单位的唯一授权,若投标人非污泥处置点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的项目法人单位,须提供污泥处置点对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2)剩余污泥处置量的累积值须满足本次招标污泥量的要求;3)授权时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唯一授权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处置点项目备案证或政府部门批复文件的项目法人单位及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的污泥处置点所在地如有在南京市外的,须提供在“南京 市水务局‘污水管理’的‘污泥监管’”平台登记信息(提供网页截图 加盖公章)。如尚未在该平台登记的,根据宁水办[2024]47 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要求 “市政污泥需移送至市外处理处置的,污泥产生单位应当承诺合同签订前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相应环评报告、验收和批复等材料,由属地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不作要求。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8)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214.5元/吨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至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确认参与投标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登录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为“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ztb.jlwater.com:8008/ztbweb/)进行确认参与投标操作。首次使用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单位,需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按要求填报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注册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并提交。登记及投标相关内容可根据登录界面下载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对应操作。
4.2招标文件费用: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02 09:00:00。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投标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2026-06-02 09:00:00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参与开标。
5.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lwater.com),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njggzy.nanjing.gov.cn)。
7.其他说明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创园9号楼
联 系 人:刘工张工
电 话:1507785780488401551-815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