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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气灭系统气瓶检测充装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
发布时间:2026-05-2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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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气灭系统气瓶检测充装项目招标人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气灭系统气瓶检测充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气灭系统气瓶检测充装项目
2.项目编号:NTGC2026051901(ZB125)
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4.最高限价(含税):333万元。
5.服务期限:2年(本项目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并完成进场手续为准)。
6.招标范围:对南通轨道交通1号线(28个车站及配套空间、3个区间风井、备件)共1822套IG541(惰性气体)灭火剂瓶和530套氮气驱动瓶、2号线(17个车站、1个车辆段、备件)共1555套IG541(惰性气体)灭火剂瓶和381套氮气驱动瓶气体灭火系统的气瓶进行检测和充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招标服务。
(2)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定》(TSG‐Z7001)的规定,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从事无缝钢瓶(PD1)或RD6(无缝气瓶)检验。
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消防设备(含IG541灭火剂瓶和氮气驱动瓶)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其他: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为失信投标人或列入黑名单,没有处于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docx' >气灭系统气瓶检测充装项目用户需求书发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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