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L12026AH1000806 |
| 标的名称 | 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便利店出租 |
| 出租底价 | 175965总价(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43.3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5-20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08 |
| 出租方名称 | 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
| 注册地(住所) | 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滨路203号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4040048532140XX |
| 租赁期限 | 26个月10天 |
| 租赁期限单位 | 其他 |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便利店,标的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滨路203号。出租总面积约43.3㎡,其中店面位于北区院内6号楼一层西北拐角处,建筑面积约为30㎡;仓库位于门诊楼-总院原中国银行ATM机器处,建筑面积约为13.3㎡。标的整体出租。标的面积、租金底价、租期详见公告,无免租金装潢期。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总租期租金底价,标的总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3】个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出租标的现为【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请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205542818。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并在申请登记竞买时提交经出租方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仅限用于经营便利店,所经营的便利店须做到24小时营业,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标的内售卖烟酒、彩票、封建迷信用品,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校园管理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承租方在店铺外设置广告、宣传标牌应符合出租方要求,承租方不得私自出店占道经营。 (2)承租方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所有垃圾应送到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垃圾日产日清。 (3)承租方所售商品自觉接受出租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商品质量,明码标价,索证齐全,采购、统配的商品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不销售“三无”产品、腐烂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相关规定。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9、《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0、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具有5家及以上便利店或超市经营业绩证明材料:①如经营场所为自有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对应房产权属证明文件;如经营场所非自有,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对应租赁合同,合同主体和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②提交业绩证明材料中,营业执照名称须包含意向承租方名称,如:“意向承租方名称”+“分店”或“意向承租方名称”+“分公司”等形式); (3)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操作指引、须知、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5)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6)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该项目挂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意向承租方材料报送至出租方审核,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获得竞价资格;未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无法获得竞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该项目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为承租方。 5、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具有5家及以上便利店或超市经营业绩的法人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参与竞租; 3、出租方来函所列法人/自然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承租(所列法人/自然人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查看);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5-2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6万元 |
| 不动产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类型 | 其他 |
| 出租标的地址 | 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滨路203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1616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 公示附件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承诺函.pdf《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