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康县城关镇陆家洼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XYBK-JSGC202605QT-006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城关镇陆家洼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511-420626-04-01-9192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保康县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陆家洼 建设规模:该项目生态修复共计192096.48㎡;新建退水沟2933m、DN1000涵管24m、挡墙4185.01m、田间台阶24处、施工临时便道1385m,用材林(刺槐、杉树苗)种植共计24154棵。 其他:无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保康县城关镇陆家洼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所有内容。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18 合同估算价:14893986.84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 (1)质量目标: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有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的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以上人员①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为准);②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中标后,中标人拟派所有项目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实行上岗刷脸考勤制度,每月考勤全勤在岗。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到位及驻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有一人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全勤在岗、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作为不良行为由招标人报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0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请各投标人确保CA锁可以正常使用,确保开标时投标文件可以及时解密。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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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5月20日 | ||||||||||||||||
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