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延边州和龙市-GY-ZL[2026]00 |
| 项目名称 | 和龙市国有林总场有偿流转5054.4492公顷森林资源20年经营权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和龙市国有林总场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2924.01156 |
| 挂牌期间 | 28 |
| 挂牌日期 | 2026-05-21 00:00:0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s://www.jl.gov.cn/ggzy/gycq/gppl/ |
| 项目名称 | 和龙市国有林总场有偿流转5054.4492公顷森林资源20年经营权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延边州和龙市-GY-ZL[2026]002号 | 披露公告期 | 20 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年05月21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年06月18日 |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5月21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天,标的地点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霍先生 | 电话 | 15526755345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霍先生 | 电话 | 15526755345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5月21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433-4247831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否 |
|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租赁方提供,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租赁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租赁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本次租赁标的均按现状租赁,品质、完好程度等均以交接时林地现状为准。 二、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挂牌价格及交易保证金见明细表。 三、承租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款交至指定账户。成交次日起 18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并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合同后 180 个工作日内交接标的。 四、标的所涉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交接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租赁方承担,交接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成交后由承租方承担该标的经营权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的经营权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租赁方和承租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由租赁方承担。 七、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所涉林地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
| 出租方名称 | 和龙市国有林总场 |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吉林省和龙市颖文街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毓韬 | |
| 注册资本(万元) | 0.1 | |
| 经济性质 | 其他 |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林总场内部会议 | |
|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和龙市政府 |
| 批准内容 | 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和龙市国有林总场林地经营权对外有偿使用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你局《关于和龙市国有林总场林地经营权对外有偿使用的请示》(和资林报[2026]6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和龙市国有林总场面积为5054.4492公顷的经营权对外有偿使用(其中,和龙市长仁林业有限公司林地面积5014.1648公顷,和龙市龙水林业有限公司林地面积40.2844公顷),有偿使用期限20年。你局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国有林总场林地经营权对外有偿使用相关工作。 | |
| 交 易 条 件 | 公告期 | 20 工作日 |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 秒 | |||
| 挂牌底价 | 22924.0万元 | |||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延边州和龙市-GY-ZL[2026]002号001 | 和龙市国有林总场有偿流转5054.4492公顷森林资源20年经营权项目 | 吉林银行延吉爱丹路支行:8935549460000001-20260520002 | 0.0 | |
|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否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 15时00分 | |||
| 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和龙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延吉爱丹路支行 |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
| 项目名称 | 和龙市国有林总场有偿流转5054.4492公顷森林资源20年经营权项目 |
| 证载用途 | |
| 出租期限(月) | |
| 挂牌价(万元) | 22924.0 |
| 挂牌价对应租期(月) | 240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0 |
| 租金交纳方式 | |
| 租金调整约定 | |
| 标的交付时限 | |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0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2026-05-21 09:00:00到2026-06-19 09:00:00 |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6-19 09:00:00 |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90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