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机关 2026年宁河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项目编号:HZZX-2026-A16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宁河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内江路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1号楼3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X-2026-A161 项目名称:2026年宁河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网页截屏及信用报告由采购代理机构须自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进行查询并打印存档。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 2025 年 7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0日到 2026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内江路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1号楼313室 方式:每日 8:30-11:30, 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一)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tjhz777@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报名表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具体情况联系代理人员:孙梦甜, 联系电话:022-87365033-8005。 (二)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逾期获取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内江路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1号楼3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内江路与崇江道交口东南角陈塘科创园1号楼3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 72 号 联系方式:022-69581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创园1号楼313室 联系方式:022-87365033-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梦甜、张玉逍、赵晨、于筱璇、薛静远 电 话:022-87365033-800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