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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项目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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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ZFFJSZ2026050002 项目名称 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项目
标段编号 YZFFJSZ2026050002001001 标段名称 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25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项目 (项目名称)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YZFFJSZ2026050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仪开行审备[2026]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仪征市开耀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仪征市开耀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新建压缩空气管道约6000米,进水管约3000米,回水管道约3400米,纯水管道约2700米,自来水管道约1600米,5000A密集型铜母线约1800米,3200A密集型铜母线约250米,2500A密集型铜母线约800米,1250A密集型铜母线约100米,1250A-5000A进线柜共计60台,馈线柜101台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新建压缩空气管道约6000米,进水管约3000米,回水管道约3400米,纯水管道约2700米,自来水管道约1600米,5000A密集型铜母线约1800米,3200A密集型铜母线约250米,2500A密集型铜母线约800米,1250A密集型铜母线约100米,1250A-5000A进线柜共计60台,馈线柜101台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755.39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蓝图设计(江苏)有限公司设计的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综合生产管线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编号:20262051-1、20262051-2、LT-2026026)中所有施工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2.9 工期: 6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其他: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1 分
投标报价: 89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88%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
、11%、12%、13%、14%、15%、16%
市政工
12%、13%、14%、15%、16%、17%、18%、19%、
0%
绿化工
17%、18%、19%、20%、21%、22
、23%、24%、2
%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 页,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 5 页
2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 4  页
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 页
1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页
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 10  页
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 28 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13 页
1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 /  页
/ 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不超过 /  页
/ 分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不超过 /  页
/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此项满分1分;(若业绩同时为资格审查业绩,则该业绩不予加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
1、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否则该项不予加分。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1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89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9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5月20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5月25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
9.2 。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仪征市开耀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仪征市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层南侧
联系人: 徐英杰 联系人: 王璐
电话: 18252720464 电话: 1876277970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王璐
邮编: 211400 传真:
电子邮箱: 2588466@qq.com 邮编: 211400
电子邮箱: 378994086@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4-83417829
10.3 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
联系人:徐英杰,联系方式:18252720464;通讯地址:仪征市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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