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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2026年第10467号)标的3:一批存货挂牌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
发布时间:2026-05-2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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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0467号 )大连大立钢制品有限公司一批资产转让项目 -标的3:一批存货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2026年第10467号 )标的3:一批存货
标的编号 DL2026ZC001996 监测编号 GR2026DL1001287
转让底价 257,100.00 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02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废旧物资
项目概述转让标的为大连大立钢制品有限公司一批资产,分为三个标的,转让方式为分别转让,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现场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详细阅读“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中的披露内容,意向受让方踏勘完成后上传经意向受让方与大连大立钢制品有限公司双方盖章后的《踏勘确认书》。受让方须在签署《资产交接单》后6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全部资产拆除、搬运及清场离场工作;车辆、特种设备如需办理权属过户,双方按规定相互配合办结相关手续。拆除、搬运全过程所产生一切费用、安全、环保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全额承担。标的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2026年5月28日上午9:30,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革街58号,大连大立钢制品有限公司(中革街)意向受让方自行下载《现场踏勘确认函》,盖章后带至踏勘现场,每个主体参与人数不超过两人(持本人身份证),踏勘结束后,转让方在踏勘地点签署确认《现场踏勘确认函》,受让方将双方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函》上传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现场未签署踏勘确认书或未提交的受让方将无法参与后续的网络竞价。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6-01-31
评估价格 评估总资产
评估总负债 净资产


资产信息

名称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数量
其他信息录入

披露事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意向受让方踏勘完成后上传经意向受让方与大连大立钢制品有限公司双方盖章后的《踏勘确认书》。未踏勘人员禁止参加竞拍。踏勘时必须遵守相关厂内人员现场指挥,如果违反转让方公司相关规定、不听从现场指挥将取消参加竞拍资格。
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3、本标的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自行承担转让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费(以资产对应进项税率为准),将该税费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后开始办理交接,项目交接完毕后转让方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4、本次转让标的的所有机器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均仅为设备本体,不包含设备基础、底座、固定工装、铺设电缆、电线、桥架、管道、轨道、滑线、预埋件、安装附加件、辅助设施及构筑物。其中,起重类设备仅处置设备本体,不含运行轨道、配套电缆及附属设施;变电所相关设备仅处置本体,不含外部铺设线缆及附属设施。
5、原材料(钢材)按现场堆放、现场检尺现状处置,规格、尺寸、重量、数量均以现场实物为准,仅供参考,不保证与理论标准完全一致。
6、本次转让标的范围不含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及厂区固定基础设施等。
7、转让标的资产因长期经营管理使用,存在合理位置调整、自然损耗、外观变化、工况差异等情形,均属正常状态。资产最终状况以意向受让方现场实地踏勘结果为准,成交后不得以此提出任何异议。
8、受让方须在签署《资产交接单》后6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全部资产拆除、搬运及清场离场工作;车辆、特种设备如需办理权属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双方按规定相互配合办结相关手续。拆除、搬运全过程所产生一切费用、安全、环保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全额承担。
9、本项目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大连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6]第600569号),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10、本项目除标的1中的2辆机动车提供明细表外,转让方不提供任何明细,转让各标的的范围由转让方负责现场讲解,本项目的资产范围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详见《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含补充协议及附件),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如发生逾期情形,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人民币2000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转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知悉并同意作为受让方其施工人员均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操作规范和《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的规定以及转让方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和现场施工,如因施工人员无相应资质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全部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知悉并同意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运输作业,自行负责装车、运输、卸车,遵守转让方场所人员和车辆等进出的相关规定,运输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运输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协调转让方办理。
拆除废渣及建筑垃圾须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按相关规定排放,场地平整至地面±0,所需费用和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受让方要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拆除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迁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否则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受让方在交接期间,应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并且转让方将按如下标准罚扣受让方履约保证金:轻伤一人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重伤一人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发生死亡事故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出现上述情形,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受让方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7)知悉并同意作为受让方运输全部标的物及排渣、场平、清场工期自交接进场之日起计算60个工作日内,如发生逾期情形,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人民币2000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8)承诺对标的涉及的各项物资的后续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如因后续处理工作不当发生相关责任,与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9)知悉并同意须持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在受让方全部交接和施工完毕后盖章的《项目验收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10)知悉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11)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受让方持转让方盖章的《资产交接单》、《项目验收单》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事宜。
6、[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7、本次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8、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挂牌。
项目咨询联系人刘先生项目咨询电话13898711111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优先受让权情况不涉及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固定金额万元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大交所代收取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持转让方盖章的《资产交接单》、《项目验收单》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事宜。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大连大立钢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136048201229 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有 是否联合转让
注册地(地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孤山街道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其他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注册资本(美元) 575,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奈良间真也
所属行业 制造业/金属制品业 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联系人名称 联系人手机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 王先生 报名电话 0411-65850566
报名QQ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车辆明细表(标的1) 车辆明细表(标的1)

《现场踏勘确认函》 现场踏勘确认函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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