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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原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宁夏
发布时间:2026-05-2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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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6】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及县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海原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239平方米(约合4.86亩),总建筑面积1223.13平方米,其中:应急物资储备库1000.33平方米,附属用房118.3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04.5平方米,配套建设堆场311平方米,对外连接道路340平方米及供水、供电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海原县建设路以东、海原一中以北
2.3计划工期:145日历天;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11月15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海原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0 17:30至2026-05-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海原县城
联系人:马建军(项目负责人)
电话:1775245391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
联系人:马向红(项目负责人)、张琳、李洋
电话:0951-8306246、18195155946、15296903798
8.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5-4015325。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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