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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鑫晟海公司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施工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
发布时间:2026-05-2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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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晟海公司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鑫晟海公司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鑫晟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鑫晟海公司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鑫晟海公司
(2)工程规模:鑫晟海公司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施工,绿化面积4601.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范围:鑫晟海公司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栽植灌木、铺种草皮、整理绿化用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施工工期2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二级养护1年。(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HAKFG202605204489(GK001)001001
鑫晟海公司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施工
9.663038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4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5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7)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标小组现场查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6日09: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投标系统(带水印)版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4份送至交易发起人。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9962108758,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鑫晟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铁联路9号(商贸物流产业园内)
联系人:陈勇
    电  话:0513-81810103
附件:
图纸.rar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更正答疑内容
成交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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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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