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昭平县公安局北陀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土方回填及挡土墙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3041 | |||
| 招标人 | 昭平县公安局 | |||||
| 建设单位 | 昭平县公安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桂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回填及挡土墙工程,详细内容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19日9时整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5 月2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5 月25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北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北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562771.92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陆惠群(注册编号:桂245141545044;身份证号:452424********1082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锦燕(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1)0006516;身份证号:450421********45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业绩 凤凰乡黄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企业诚信评价分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亿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564175.94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秦晓霞(注册编号:桂245202105934;身份证号:450325********262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7482;身份证号:452402********003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业绩 贺州市老年公寓3号养护楼室外配套工程。 二、企业诚信评价分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563693.54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贝枫(注册编号:桂245070802597;身份证号:452424********004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叶年考(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8863;身份证号:452424********005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业绩 /。 二、企业诚信评价分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星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不一致,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单位14】(广西和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组织设计正文(暗标)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人员照片,未通过技术评审。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贺州)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贺州)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昭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66993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