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滨湖城市运营集团2026年保洁劳务外包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6HABWZ00763
原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城市运营集团2026年保洁劳务外包服务答疑公告
“滨湖城市运营集团2026年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6HABWZ00763)答疑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内容
问:本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中关于政策性费用测算,①法定节假日工资费用:312.55元,是按最低工资2266元/月测算的,而招标文件规定合肥市最低工资为2320元/月,故应为320.00元/月;
②
(5)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第三款“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双休日(全年按 80 天计算)需向工人支付 2 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全年共 11 个)需向工人支付 3 倍工资。
加班费说明中:明确了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规定,而政策性费用测算为什么只测算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日加班费用未计算,请明确?
③B类人员一般纳税人费用测算中:一般人纳税税金金额计算有误:应为1318013.995元。
答:1.关于法定节假日工资费用,现根据环卫工人人员资最低人员工资测算,调整为352.00元/月;同时,招标人根据实际,法定节假日工资费用依照A类人员和B类人员90%配备进行测算。具体详见第二部分见第 1项。
2.本项目日常保洁服务排班已统筹将双休日正常上班班次统一纳入常态化定岗作息,已在日常人员基本工资及正常服务薪酬标准内统筹核定,不再单独另行计取休息日2倍加班工资。具体详见第二部分见第 1项。
3.B类人员一般纳税人费用测算税金金额已调整,具体详见第二部分见第 1项。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⒍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二标段部分,现变更为:
第二标段
下述A类人员为未退休人员,B类人员为离退休人员。
(1)A类人员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 缴纳项目
| 人数
| 费用
| 计数时间
| 小计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210
| 2552
| 12
| 6431040
|
B
| 社会保险
| 210
| 1004.46
| 12
| 2531239.2
|
C
| 法定节假日工资
| 189
| 352.00
| 13
| 864864
|
防暑降温
| 210
| 1350
| 1
| 283500
|
早餐
| 210
| 6
| 365
| 459900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225086.4
|
| 小计(A+B+C+D)
| 10795629.6
|
E
| 一般纳税人税金= (A+B+C+D)*6.72%=(A+B+C+D)*0.0672
| 725466.3091
|
总计(A+B+C+D+E)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11521095.91
|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 缴纳项目
| 人数
| 费用
| 计数时间
| 小计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210
| 2552
| 12
| 6431040
|
B
| 社会保险
| 210
| 1004.46
| 12
| 2531239.2
|
C
| 法定节假日工资
| 189
| 352.00
| 13
| 864864
|
防暑降温
| 210
| 1350
| 1
| 283500
|
早餐
| 210
| 6
| 365
| 459900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225086.4
|
| 小计(A+B+C+D)
| 10795629.6
|
E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A+B+C+D)*3.36%=(A+B+C+D)*0.0336
| 362733.1546
|
总计(A+B+C+D+E)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11158362.75
|
(2)B类人员
一般纳税人费用测算:
| 缴纳项目
| 人数
| 费用
| 计数时间
| 小计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490
| 2552
| 12
| 15005760
|
B
| 保险
| 490
| 150
| 12
| 882000
|
C
| 法定节假日工资
| 441
| 352.00
| 13
| 2018016
|
防暑降温
| 490
| 1350
| 1
| 661500
|
早餐
| 490
| 6
| 365
| 1073100
|
| 小计(A+B+C)
| 19640376
|
D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 1319833.267
|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20960209.27
|
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测算:
| 缴纳项目
| 人数
| 费用
| 计数时间
| 小计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490
| 2552
| 12
| 15005760
|
B
| 保险
| 490
| 150
| 12
| 882000
|
C
| 法定节假日工资
| 441
| 352.00
| 13
| 2018016
|
防暑降温
| 490
| 1350
| 1
| 661500
|
早餐
| 490
| 6
| 365
| 1073100
|
| 小计(A+B+C)
| 19640376
|
D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A+B+C)*3.36%=(A+B+C)*0.0336
| 659916.6336
|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20300292.63
|
注:
(1)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下述总计费用之和,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 一般纳税人费用测算(元)
| 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测算(元)
|
A类人员
| 11521095.91
| 11158362.75
|
B类人员
| 20960209.27
| 20300292.63
|
合计
| 32481305.18
| 31458655.38
|
(2)中标人须为所有离退休保洁人员缴纳保险(雇主责任险、工伤保险等),保险费用不得低于150元/人/月。
(3)环卫工人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合肥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秘〔2023〕2号】,目前工资为:合肥市最低工资2320元/月×110﹪=2552元/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
(4)最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431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退休人员保险为(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等)。
(5)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款“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全年共13个)需向工人支付3倍工资。
(6)防暑降温费:根据皖人社发〔2018〕272号文中“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的规定,每年高温补贴不得低于1350元/人。
(7)早餐:根据合肥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11月25日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卫工人早餐工程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区在道路清扫保洁新招标项目中,要求服务企业在中标后落实环卫工人免费早餐工程,免费早餐应不低于6元/人•天”。中标人早餐需提供供餐合同,合同内明确早餐单价不低于 6元/人·天,食物实价应高于6元 。
(8)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9)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管理费用。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招标人不再给予。
(10)其他未尽事宜,按《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执行。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3.费用测算二标段部分,现变更为:
岗位
| 类别
| 比例(%)
| 人数(人)
| 总金额(元/年)
| 综合控制单价(元/人/月)
| 备注
|
在管非住宅项目(含景区、公园、市政环卫项目)保洁人员
| A类人员
| 30%
| 210
| 11521095.91
| 3900
|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
|
B类人员
| 70%
| 490
| 20960209.27
|
物料等其他费用
| 此项费用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
合计
| 700
| 32760000
| 控制总价,含政策性费用及物料费用
|
第三部分 延期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6年06月04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06月04日09时30分”;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3楼整层
联系人:刘孝卓
电 话:0551-6519881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夏丽丽
电 话:0551-66220362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0日
附件:答疑公告5.20(1).pdf
答疑公告5.20(1).pdf * 本网站任何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