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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浮桥中学南侧支路、禹智天工配套道路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1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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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的 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 已由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太港管投[2025]12号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现已落实。现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泰至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以南,杨林塘以北区域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36059.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9624.1万元,建设期利息6435.00万元;总用地面积955.85亩,其中工业用地219.95亩、新建道路用地319.31亩、改造拓宽道路用地411.80亩,河道用地4.79亩;总建筑面积3236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5750.00平方米,包括厂房237750.00平方米、研发办公用房33500.00平方米、配套用房34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850.00平方米。新建给水管道3300.00米、污水管道700.00米、电力管道3150.00米、通信管网3150.00米、燃气管道3150.00米;新建道路13条,总长10580.00米,配套建设7座跨河桥梁;改造道路4条,总长7830.00米;拓宽园区道路1条,总长430.00米;配套建设桥涵、路灯、交安等附属工程。开挖排水通道1条,长度290.00米;对3处电力杆线进行迁移。设置汽车充电桩50个。年用电量990.11万度,年用水量42万吨。项目必须完成安全、 建筑面积:323600.0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236059.1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06月10日 至 2026年10月09日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是否网上支付
是否网上投标
工期(天)
E3205850001001829002001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浮桥中学南侧支路、禹智天工配套道路工程
1080.0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信誉良好


122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投标人近五年内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为合格(时效为 2021 年05 月 01 日及以后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扫描件,并须提供该业绩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须选定该业绩链接,未入库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申请人未完整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下载招标文件起时间
下载招标文件止时间
E3205850001001829002001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浮桥中学南侧支路、禹智天工配套道路工程
2026年05月19日 09:02
2026年06月01日 09:30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投标文件提交止时间
E3205850001001829002001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浮桥中学南侧支路、禹智天工配套道路工程
2026年06月01日 09:3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88号4栋)。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9. 招标人地址:太仓港北环路10号

联系人:
王玉帆
传真:
电话:
0512-53187860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333号高展商务大厦10楼1003室

联系人:
苏艺玲
传真:
电话:
15262561167
邮编:
215400
e-mail:
121417017@qq.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顾孙英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13145086180
上岗证号:
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05-19 至 2026-06-01
13. 
备注:
(1)本项目为现场见面开标项目,现场开标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 88 号 4 栋)。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1、授权委托书原件;2、授权委托人自 2026 年 02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和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身份证明材料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未准时出席的,则视为投标文件未解密。
(2)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等,若有则必须下载答疑文件后按新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及补充通知等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否则投标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4)根据太住建建〔2017〕118 号文要求,中标企业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此要求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要条件,甲乙双方按规定进行工程款及农民工资划拨及支付;另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中标企业需至市建管处办理实名制相关手续。
(5)投标人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开标当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6)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对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市政类)等级为 A 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市政类)等级为 B 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符合减免条件(包括部分减免)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未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9)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4. 保证金信息: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及保证金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31120100310515356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6232812000000288267)]
  
(3)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0
  
(4)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现金;其他

12320585MB0343791Q
E3205850001001829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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