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名。 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 |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63674134.71元的;(第二阶段评审)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均需符合。此处业绩指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初步评审 |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第二阶段评审)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63674134.71元;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第二阶段评审) | |||||
| 承诺书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其他:6-8分,包括: 1、投标人信用:6-8分(随机抽取)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79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其他: 分(投标人信用≤8 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方法 一、方法 二、方法三从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86%。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若次低价无法取得时则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80 页,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5)施工组织设计划分为四个区间。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分标 准酌情打分: ①优秀区间:评审内容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在技术方案先进性、实施路径创新性、资源配置合理性等方面展现出突出优势,能够显著提升项目整体质量或效率,具备示范引领价值。 ②良好区间:评审内容完整覆盖招标文件全部要求,技术方案有针对性,能够精准回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③中等区间:评审内容完整,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④中等偏差区间:技术方案空洞,内容存在缺失。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是否包含施工组织总体设想 (2)方案对项目需求的针对性是否明确 (3)施工标段划分是否科学、合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一1]X分值) 良好([0.9-0.95]X分值) 中等([0.85-0.9]X分值) 中等偏差([0.7-0.85]x分值) | / | 1分 |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是否包含平面布置施工流程 (2)是否包含临时设施配置 (3)临时道路布置是否畅通、安全,适配运输需求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一1]X分值) 良好([0.9-0.95]X分值) 中等([0.85-0.9]X分值) 中等偏差([0.7-0.85]x分值) | / | 1分 |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及总工期是否符合要求 (2)各阶段进度节点设定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包含进度保证措施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一1]X分值) 良好([0.9-0.95]X分值) 中等([0.85-0.9]X分值) 中等偏差([0.7-0.85]x分值) | / | 2分 |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2)是否包含各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3)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4)是否包含各阶段安全防护措施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一1]X分值) 良好([0.9-0.95]X分值) 中等([0.85-0.9]X分值) 中等偏差([0.7-0.85]x分值) | / | 1分 |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是否包含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2)是否包含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3)是否包含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一1]X分值) 良好([0.9-0.95]X分值) 中等([0.85-0.9]X分值) 中等偏差([0.7-0.85]x分值) | / | 1分 |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是否包含对项目重点、难点识别 (2)是否包含施工解决方案 (3)是否包含关键施工技术、主要施工工艺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一1]X分值) 良好([0.9-0.95]X分值) 中等([0.85-0.9]X分值) 中等偏差([0.7-0.85]x分值) | / | 2分 |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选型是否合理 (2)是否包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新材料应用方案 (3)是否含有智能建造相关内容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一1]X分值) 良好([0.9-0.95]X分值) 中等([0.85-0.9]X分值) 中等偏差([0.7-0.85]x分值) | / | 1分 |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 | / | 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 / | 分 | |||
| ?其他: 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是否包含工地扬尘控制措施 (2)是否包含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一1]X分值) 良好([0.9-0.95]X分值) 中等([0.85-0.9]X分值) 中等偏差([0.7-0.85]x分值) | / | 1分 |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分 |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2分 | ||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不采用 □采用,具体如下: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分 | |||
| 2.3.4(5) | 其他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6-8%(比例系数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 6.00%、7.00%、8.00%三个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备注: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其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对应的资质类别以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资质为准。未申报参加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其房建、市政或装修装饰类的信用评价结果按60 分计取。 2.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按最新公布的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3.本工程信用评价分值类别为:市政公用类。本工程为大型工程。 4.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最高一方的计取。 5.信用标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6-8分 | ||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按联合体各成员各方的扣分值累计扣分) | 0分 | ||||
| 注: 1、投标工具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可能存在不同,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自行修改。第二阶段中若有投标格式中必须上传的,但招标文件中未作要求的,可相应的上传空白模版。 2、进入第二阶段入围名单一经确定,除确认存在入围评审时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抽取的系数、方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