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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青龙山东部区域雨排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1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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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青龙山东部区域雨排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青龙山东部区域雨排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大庆市龙凤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分区青龙山东部区域雨排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龙发改发〔2026〕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龙凤区房产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青龙山东部区域雨排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    位于大庆市龙凤区        
2.3工程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龙祥路、龙政路、龙达路、龙鸣路、龙吉路、龙津路的雨排管线,改造DN600-DN800雨排管线3617米,DN1000-DN1200雨排管线3229米,DN1350以上雨排管线1230米。改造龙政路压力排管线DN6001371米。改造龙祥路(凤德街至外环东路路段)、龙政路(凤鸣街至外环东路路段)、龙达路(凤德街至外环东路路段)DN100-DN700供水管线2777米,同时对改造范围内破坏的路面及绿化予以破坏恢复。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06  月  14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1日,总工期: 201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41205263.3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投标单位需在项目负责人《无在施承诺书》中响应,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本办法及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同时应当满足建设规模、施工进度、投标承诺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承诺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即五险),(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5)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现场委派人员保持一致。(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00 时 00分至 2026年05月27日 0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凤区房产服务中心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
联系人:马洪飞
联系电话:138368955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至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建设路224号、226号东方科创公寓617-1
联系人:崔志鑫
电  话:0459-6571234
代理项目负责人:崔志鑫
电话:0459-6571234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龙凤区龙政路1号
电  话:0459-6059116
 
日  期: 2026 年 05  月 20 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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