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生产生活设施电力增容配套改造工程项目择优施工单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026-HH-LXGC-DZHsdk-003)
各报价人: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生产生活设施电力增容配套改造工程项目择优施工单位项目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成交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履约期:按合同约定。
成交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具体成交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主要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金额 (不含税)
| 税率(%)
| 增值税(元)
| 价税合计(元)
|
1
| 大板综合维修段生产生活设施电力增容配套改造工程项目择优施工单位项目
| 详见设计图说明
| 项
| 1
| 3597000.00
| 3597000.00
| 9%
| 323730.00
| 3920730.00
|
合计
| 3597000.00
| 9%
| 323730.00
| 392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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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贰万零柒佰叁拾元整(小写:¥3920730.00元)。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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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自2026年5月19日至5月22日止4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有异议,可向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监察部门提出,市电:0476—2242130。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实行实名制,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采购方监察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谈判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