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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66010020265183272加工厂租赁权拍卖告第一师2026-05-19

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
发布时间:2026-05-1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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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规定,受第一师十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委托,新疆嘉和兴业拍卖有限公司现对十二团十连食品深加工厂房及附属设施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标的一
标的名称
十二团十连食品深加工厂房及附属设施租赁权
起拍价
30万元/年(首年)
加价幅度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保证金
10万元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日16时00分
出租房屋概况
资产属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房屋权属证书
□有  ☑无
房屋坐落
十二团十连
租赁面积
4992.84㎡(最终依据租赁合同面积为准)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房屋层数及间数
十二团十连食品深加工厂房及附属房屋
租期
10年(具体起始时间依据签订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房屋现状
□在租  ☑空置
房屋配套设施情况
水、电、排污基础设施正常
特别说明:
1.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房屋权属证明、消防证明等相关资料,所租房屋的允许经营范围和允许使用范围请咨询产权单位;
2.租赁用途为食品深加工,现状无产权登记、无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现状空置,标的范围内不可移动附属设施价值包含在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中,标的按现状拍卖招租;
3.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对资产进行装修、改造、技改,所有改造方案需事先报出租方及团镇规划、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改造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租约到期时改造新增固定设施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4.租期为10年,租金以第二阶段首年竞价租金为基础分阶段递增,10年期的租金价格依据《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租赁时间
租期
租金
(万元/月)
基础租金
(万元/年)
小计
(万元)
第一阶段
2026年7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个月
免租
0
0
第二阶段
2027年1月1日—2030年6月30日
42个月
2.5
30.0
105.0
第三阶段
2030年7月1日—2033年6月30日
36个月
3.34
40.08
120.24
第四阶段
2033年7月1日—2036年6月30日
36个月
4.16
49,92
149.76
合计
120个月
375.0
竞价规则:以第二阶段首年租金为竞价基础价即30万元/年,加价幅度为100元每次,经竞买成交确定基础年租金后,第二阶段租赁期内的年租金均按竞价后的年租金计收,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租赁期内的年租金均按竞价幅度共同加价。例如:第二阶段首年租金经竞价后成交价为30.01万元/年,则第二阶段租赁期内的年租金均为30.01万元/年;第三阶段租赁期内的年租金也因循竞价幅度加价0.01万元/年,即年租金为40.09万元/年;第四阶段租赁期内的年租金也因循竞价幅度加价0.01万元/年,即年租金为49.93万元/年;
5.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方须缴纳风险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证金合计10万元及其他费用,其中:
①风险保证金:5万元(合同签订后缴纳,用于资产改造、运营违约、租金纠纷赔付及运营保障,期满无违约无息退还);
②安全生产及消防保证金:5万元(用于消防、安全生产运营保障,期满无事故无息退还)。
③委托人和买受人约定装修技改期为6个月,装修、改造、技改期自交接日次日起计算,装修期内买受人无需支付租赁费,但需承担装修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及相关安全责任。装修期间和租赁期间物业由买受人自行管理。
④其他费用:买受人(承租人)佣金及装修、改造费用和安全、环保、消防等费用及水、电等运营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委托人和买受人可协商续约事宜,若买受人拟续约,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委托人,双方按国有资产租赁相关规定办理续约手续,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若买受人不续约,应按本协议约定完成撤场及资产交接。
7.房屋租赁详细情况及经营管理要求等依据《国有产权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二、标的预展时间及
联系电话:
(一)预展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2日。
(二)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电话:15599760666
(四)详情请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查询。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设定拍卖底价,采用有底价增价式线上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拍卖竞价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6年6月3日16时
(二)竞价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
五、报名须知:
(一)意向竞买方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首页-市场主体登录-用户名注册/登录-网上报名,在生成竞买申请书时上传报名所需文件资料(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网上报名流程操作过程中,保证金支付方式选择【线下缴纳】,向新疆嘉和兴业拍卖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保证金有效缴纳并上传报名所需文件资料后,请及时联系拍卖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15599760666)
(四)审核通过的意向竞买方须在2026年6月2日19时前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市场主体登录-用户名注册/登录-我的项目-权益交易-公告详情-查看报名-点击【资格确认书】(逾期未点击资格确认书的意向竞买方均不能参与电子竞价,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五)竞买人须知:
1.意向竞买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与招租用途相关。
2.未被“信用中国”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意向竞买方在参与项目竞价前,应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拍卖须知》《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全面了解竞买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具有受让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竞买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竞买方的行为。
6.意向竞买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须自行查勘标的现场、了解标的产权性质、产权瑕疵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运营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标的瑕疵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
7.意向竞买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标的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意向竞买方成为最终竞得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出租方及拍卖人无关。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须知:
竞买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要求汇出账户必须与网上报名的竞买人名称一致。竞买人须在2026年6月2日16时00分前办理完竞买保证金的【线下缴纳】工作,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新疆嘉和兴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402903100191)
账号:8521011001201100028057
备注:标的序号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15599760666
(一)有意参加竞价人,须在2026年6月2日16时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逾期缴纳保证金将失去竞价资格),一份竞买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竞买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
(二)竞买未成交的且不存在违规违约行为,在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意向竞买方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在规定期限内与产权单位办理完相应手续并足额缴纳拍卖佣金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七、竞价流程:
(一)意向竞买方在取得竞买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端IE浏览器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进行网络竞价。
(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竞买方,须以不低于竞拍底价受让(在底价的基础上至少加一次价)。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竞买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三)拍卖人会在2026年6月2日18时之前进行统一审核。
(四)请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于2026年6月3日16时,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进行网络竞价;
(五)网上拍卖竞价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交易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竞价,则拍卖活动结束,报价最高者为买受人。
(六)本次竞价设置有延时竞价功能,延时竞价时间为3分钟(180秒),延时竞价阶段由若干个延时加价3分钟(180秒)阶段组成。每一次最后3分钟(180秒)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长3分钟(180秒),若在延长的3分钟(180秒)内又有新的出价,则从新的出价时间起再延长3分钟(180秒),如此循环往复直到竞价时间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拍卖活动结束,系统即时关闭报价通道,报价最高者为买受人。
八、确定买受人标准: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低于起拍价或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拍价或底价的,不成交。
九、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一)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成交款和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三)买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买受人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经委托人同意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此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和拍卖相关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委托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权利。
十、签订合同、办理交易手续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条款规定,须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佣金,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一、对拍卖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特别告知:
(一)请意向竞买人在预展时间内联系委托方负责人自行现场勘查,竞买人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标的以现场勘查为准。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
(二)标的遵循现状竞拍原则竞买人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
(三)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依据《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条款约定将成交价款支付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我公司支付拍卖成交总额(10年期租金总额)3%的拍卖佣金;
(五)拍卖房屋相关水电暖等费用,以拍卖成交之日为结算时点,拍卖成交之前的水电费用由委托人负责清缴结算,拍卖成交之后的水电暖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清缴结算;
(六)承租人给出租人开具行政非税收据;
(七)本次拍卖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所列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委托人:第一师十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69877766
拍卖人:新疆嘉和兴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15599760666
行政监督部门: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西1001号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4室
监督电话:0997-4620298
 
新疆嘉和兴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附件1承诺函(拍卖挂牌).pdf
附件3: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招标公告.pdf
附件2信息发布确认函(深加工拍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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