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1438 | 项目名称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海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道路配套泵站、管网工程等项目 |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1438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海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道路配套泵站、管网工程等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海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道路配套泵站、管网工程等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海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道路配套泵站、管网工程等项目已由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安开发区行审备〔2026〕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腾海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腾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海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道路配套泵站、管网工程等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城东镇南通常安水务有限公司北侧。
2.1.2建设规模: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海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道路配套泵站、管网工程等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海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道路配套泵站、管网工程等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涵盖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
(1)新增处理规模1.0万m3/d高浓度处理线;
(2)新增回用规模1.1万m3/d高端回用水;
(3)厂区内现状设备维修改造升级、污水和回用水管道改造升级、雨水收集排放池改造升级等;
(4)厂区外(南区)新增一座泵站及南区泵站及管线改造,泵站高浓度泵站提升至2.0万m3/d;
(5)新增排口及配套缓冲湿地建设;
(6)污水处理厂门前道路建设及室外配套管网建设。最终扩建后实现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0万m3/d(高浓度2.0万m3/d;低浓度2.0万m3/d)。
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工程建设费约9800万元。具体以实际实施内容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250万元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
2.1.5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完成止。
勘察设计总周期:6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②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包括概算);③初步设计等审核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并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且须满足审图要求及招标人施工招标的时间要求。其他设计任务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招标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系统中服务期统一按60日历天填入。
2.2招标范围: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海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勘察服务内容:开展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并提供相关勘察报告(含勘察、勘探、测量、物探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
(2)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注:此外中标单位还需完成以下工作:①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基础资料复核、提供技术资料以及后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各阶段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③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监理、设备招标;提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施工配合;派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需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资格,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规模工程[类似规模工程是指:处理规模0.8万m3/d及以上的的新建或扩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设计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审图合格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规模、时间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相关批复文件或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②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2024年0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联合体所有成员);
(3)2025年0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联合体所有成员);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联合体所有成员)。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关于本项目的承诺函、f.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成员需提供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6)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需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6月0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7.1;
7.2。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2详细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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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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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投标报价 (满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 (满分 100分)
|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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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万元。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由牵头人承诺,法律效力及于联合体成员。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5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徐修华,相关负责人为:王毓成。
9.6特别提醒:
a.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b.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腾海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地 址:海安市安平中路59号26幢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于旭红
联系人:陈莉
电 话:0513-88932191 电 话:15151315797
项目负责人:田纯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海安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1819509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附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红线图.rar标前现场查看表及图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公平竞争审查二维码.jpg公平竞争审查表.pdf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pdf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