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嘉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长安区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48,280.00元 | 88.42 |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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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中心卫生院餐饮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为以下三个餐厅提供劳务服务: 1、悅美国际职工餐厅就餐人数70到80人,配备大厨不少于1名,帮厨不少干2名;2、郭杜翰林社区卫生服务站餐厅,就餐人数45到50人,配备大厨不少于1名,帮厨不少于1名;3、锦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餐厅,就餐人数23人到28人,配备大厨不少于1名。服务商接受委托后不得再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服务商主要负责餐食加工(一日三餐),食材存储管理,餐厅人员管理,餐厅、储物间、洗涤间周边等卫生保洁消毒以及送餐等。 | 1、供餐要求:全年365天运营,24小时供餐保障。 2、供餐内容:早餐:菜品2种,其中热菜1种、手拌菜1种;稀饭1种;五谷豆浆/牛奶】种:主食1种、小吃1种(炸、蒸、烙类小吃);鸡蛋1种(蒸、五香、煎)。午餐:菜品不少于3种,其中主荤菜1种、半荤菜1种、素菜1种;汤品1种;主食1种、面食1种;小吃杂粮1种;奶制品1种。晚餐:热菜1种;主食1种;稀饭1种、饼类1种。 3、质量要求: (1)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厨房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2)服务商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安全生产法》开展餐饮服务工作。 (3)由于服务商原因所造成误餐、断供、食品安全(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等问题,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4)服务商所制作的全部餐品,必须提供48小时留样备查。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一)由甲方组织验收 (二)验收依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表(函); 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3、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 (三)双方拟定的其他条款 | 348,280.00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中标(成交)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属性:服务类)。 2、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人支付。 3、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须一次性向代理人支付中标(成交)代理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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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郭杜卫生院餐饮服务项目 | 0.522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