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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第三方财务审计服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5-1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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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科研项目第三方财务审计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科政〔2022〕4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22〕448号)、蜀道集团《关于印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蜀道司发〔2023〕485号)以及川高公司《关于印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高路发〔2024〕21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川高公司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现拟选聘专业审计服务机构,为科研经费投入提供专项审计服务。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条件已具备。招标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审计服务机构。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第三方财务审计服务单位
2.2项目概况:
本次选定的审计服务单位将负责对川高公司牵头承担的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立项的纵向项目,蜀道集团、川高公司立项且自筹资金超过100万元(含)的科研项目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审计的科研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2.3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经费决算审计、财务验收审计以及相关的财务咨询与审计服务,确保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全过程合法、合规。
2.4成果要求:
2.4.1主要成果:为服务期内每个委托的科研项目,出具符合科技主管部门(或项目下达单位)结题验收要求的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2.4.2成果要求:审计报告须由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报告内容与结论应满足项目结题验收的需要。
    2.5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单个项目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以甲方发出的通知为准,服务期限内已签订委托书、且审计工作已启动的项目,其服务期限可顺延至该项目审计报告交付并经甲方确认之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为KYSJ。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经省级及以上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能够正常承担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厅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
3.2业绩要求
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科研经费投入专项审计项目(专项审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经费决算审计、财务验收审计、结题审计以及相关的财务咨询与审计服务等)。
3.3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项目负责人:
(1)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业绩要求:担任过1个科研经费投入的专项审计项目(专项审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经费决算审计、财务验收审计、结题审计以及相关的财务咨询与审计服务等)的项目负责人。
(3)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缴费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与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0日00时00分至起至2026年5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网站首页《投标人入住手册》。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费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信息账户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
备注: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缴费情况查询。
5.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自行查阅。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6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7日 16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招标人定于2026年5月27日16时00分举行远程电子开标,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6.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得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6.4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补遗书(如有)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或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8.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6年5月26日17时00分前由投标人的对公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
备注: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9.2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3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9.4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8-6155672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B508
联 系 人:荆女士
电  话:028-85575716
11.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自行联系平台技术支持。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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