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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lfjt26C00140)网上询比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
发布时间:2026-05-1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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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璧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333,5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费率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限价(最高)
数量
目录工程设计服务
需求描述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100 %1 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条件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2026-05-19 17:0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备注: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无
五、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商务条款
(一)验收方式: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总价最高限价为33.35万元,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00%,超过本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报价包含了服务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咨询机构的管理费、税金、利润,以及交通工具费、检测设备、试验配合、安全措施费、专家费等所有费用)。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造成漏报、少报,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
(三)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自行到本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对本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了解本项目风险和义务,以便获取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及报价,并在其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环境和采购方需求,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递交响应文件前已踏勘过现场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及采购方需求。现场踏勘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付款方式:设计服务费在完成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6份后,支付合同结算费用的80%。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后,支付至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的100%;
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向璧山国资中心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璧山国资中心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八、联系方式采购执行方:单位名称: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丽
联系电话:13650521665
采购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必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1868083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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