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起重设备租赁 | 租赁服务 | 1.000 | 年度 | 发票挂账后付款 | 江津公司 |
|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安全环保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4、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证明: (1)提供近12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2)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含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名单)。 5、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项目。 6、已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在投标过程中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如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签订过程中供应商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终止合同签订;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合同执行完成后终止合作。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津公司起重设备租赁服务。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为满足公司检修吊车使用要求,现需租赁12吨、8吨吊车,20米、30米直臂升降车及12吨随车吊。 2、出租方提供符合需求方要求吨位的吊车,如遇需求方设备故障紧急用车,出租方应尽可能满足甲方用车需求,出租方提供符合需求方安环部要求的有效证件或资质证明、出租方所租吊车车况良好,机械性能满足需求方使用要求,安全设施齐全,驾驶员具备相关资质,服从需求方指挥,进厂个人劳保用品穿戴齐全,不在需求方厂区随意走动及流动抽烟。 3、报价清单中有限价的项,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4、其他事项,请查看下载附件中的询价单及合同文件查阅。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按月度开票结算。 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形式:电汇。 五、中标人需交纳的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合同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二)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中标方进场前需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缴纳3600.00 元(大写: 叁仟陆佰元整 )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中的安全、环保检查工作,为在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待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且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剩余安全环保保证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下载询价附件及合同文件结合采购公告详细查阅采购内容。 2、投标人须提交书面报价文件(下载方式:找到“我参与的项目”栏右侧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下载”),并加盖公司章,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上传版本无加盖公司章,视为无效报价)。 3、如平台报价与上传报价单不一致,以上传的盖章版报价单为准。 4、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请仔细填报。 5、若出现相同报价,采购人有权利自行选择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