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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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阳江合和海风场和尚洋湾海风场2026-2027年度海上永久航标维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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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阳江合和海风场和尚洋湾海风场2026-2027年度海上永久航标维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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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阳江合和海风场和尚洋湾海风场2026-2027年度海上永久航标维护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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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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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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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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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所在海域的船舶通航安全造成一定影响。为保障阳江尚洋湾海风场和合和海风电场营运期间水域船舶通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中国海区水中建(构)筑物助航标志规定》等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要求,风电场建成后,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完成航标布设工作。 广东阳江合和海风场与尚洋湾海风场均为海上风电项目,其建设对海域船舶通航安全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保障风电项目在营运期间的水域船舶通航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两个风场均已设置了航标。其中,合和海风场批复用海海域内设有16座专用航标、4座实体AIS航标及3个虚拟AIS航标;尚洋湾海风场则设有15座专用航标、3座实体AIS航标及1座灯浮标。 为强化航标维护管理、保障航标设施性能稳定可靠,确保其持续发挥助航功能,根据《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沿海导助航工程维护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水域水文条件及船舶航行特性,现拟对本风电场航标设施开展专业化维护管理工作,并计划就此设立专项维护项目,维护内容包括航标的日常电子巡检、现场维护保养、年度大保养及应急修复,以确保航标能够持续发挥正常的警戒标志和助航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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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合和海风场 对合和海风场海域范围内设置的16座专用航标(含航标灯、灯桩、太阳板、蓄电池及其附属设施)、4个实体AIS航标、3个虚拟AIS航标进行进行日常电子巡检、现场维护保养、年度大保养和应急修复。 2、尚洋湾海风场 对尚洋湾海风场海域范围内共设置15座专用航标(含航标灯、灯桩、太阳板、蓄电池及其附属设施)、3个实体AIS航标、1座灯浮标进行日常电子巡检、现场维护保养、年度大保养和应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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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自签订合同后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日期应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控因素(如天气、政策变化等)导致开工日期的变化,工期将依次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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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9,427,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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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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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际航标协会(IALA)颁发的航标管理人员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承诺: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②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③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④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⑤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⑥若中标后,在进场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⑦投标人没有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内。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投标须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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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担过1个港口、码头或海上工程航标维护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能清晰显示承包范围的合同或协议书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或协议标的内容等,所提供复印件(至少应含封面、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委托人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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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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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获取(www.gze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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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19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2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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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09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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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06-09 09:0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时代广场);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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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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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99号阳江绿地中心C区1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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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2-392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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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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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王工
| 联系电话
| 1912424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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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354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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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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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东阳江合和海风场和尚洋湾海风场2026-2027年度海上永久航标维护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35993
日 期:2026年5月18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开邀请满足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本项目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所在海域的船舶通航安全造成一定影响。为保障阳江尚洋湾海风场和合和海风电场营运期间水域船舶通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中国海区水中建(构)筑物助航标志规定》等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要求,风电场建成后,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完成航标布设工作。
广东阳江合和海风场与尚洋湾海风场均为海上风电项目,其建设对海域船舶通航安全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保障风电项目在营运期间的水域船舶通航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两个风场均已设置了航标。其中,合和海风场批复用海海域内设有16座专用航标、4座实体AIS航标及3个虚拟AIS航标;尚洋湾海风场则设有15座专用航标、3座实体AIS航标及1座灯浮标。
为强化航标维护管理、保障航标设施性能稳定可靠,确保其持续发挥助航功能,根据《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沿海导助航工程维护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水域水文条件及船舶航行特性,现拟对本风电场航标设施开展专业化维护管理工作,并计划就此设立专项维护项目,维护内容包括航标的日常电子巡检、现场维护保养、年度大保养及应急修复,以确保航标能够持续发挥正常的警戒标志和助航效能。
1.2项目地点:阳江市沙扒镇南侧风场海域部分及其海缆沿途线路。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日期应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控因素(如天气、政策变化等)导致开工日期的变化,工期将依次顺延。
1.5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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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400000707535993
| 广东阳江合和海风场和尚洋湾海风场2026-2027年度海上永久航标维护项目
| 1、合和海风场 对合和海风场海域范围内设置的16座专用航标(含航标灯、灯桩、太阳板、蓄电池及其附属设施)、4个实体AIS航标、3个虚拟AIS航标进行进行日常电子巡检、现场维护保养、年度大保养和应急修复。 2、尚洋湾海风场 对尚洋湾海风场海域范围内共设置15座专用航标(含航标灯、灯桩、太阳板、蓄电池及其附属设施)、3个实体AIS航标、1座灯浮标进行日常电子巡检、现场维护保养、年度大保养和应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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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际航标协会(IALA)颁发的航标管理人员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承诺: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②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③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④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⑤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⑥若中标后,在进场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⑦投标人没有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内。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投标须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担过1个港口、码头或海上工程航标维护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能清晰显示承包范围的合同或协议书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或协议标的内容等,所提供复印件(至少应含封面、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委托人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s://www.gdgczb.com/)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咨平台”,网址:http://www.gzebid.cn/)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并在广咨平台线上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进行登记,上述程序缺一不可,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已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咨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等程序。
3.2招标文件获取操作步骤:
3.2.1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具体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
3.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3.3.1投标人请务必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手续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2请投标人务必在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交3.3.2中
(1)、
(2)资料作为投标登记申请文件并通过审核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投标人投标登记完成后需进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具体费用请登录平台后进行查询并缴纳平台使用费:
(1)满足招标公告第2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2)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
(3)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项目负责人于投标登记18:00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记的邮箱。
3.3.3招标文件相关事宜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548187、19124243998、18102267028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7室(邮编:510060)
注: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项目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
(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3.3.4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仅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同时为投标人开具平台使用费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可以自行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平台使用费普通电子发票,发票开票周期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如潜在投标人尚未注册入库,须先完成注册入库(点击“投标人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2个工作日)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1)获取招标文件:进入“可投标登记项目”栏,选择本项目,点击“提交资料”,上传“3.3.2、获取方式”规定的资料;待投标登记通过后,可缴纳平台使用费。
(2)下载招标文件:待投标人缴费完成后,招标代理于投标登记后18:00将招标文件资料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登记的邮箱账号,投标人请注意查收。
(3)下载发票:进入“发票下载/查询”栏,选择本项目,可自行下载发票。
说明:
(1)关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注册事宜,详见https://www.gdgczb.com/。
(2)有关广咨电子招投标电子平台的网上投标登记、注册等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①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②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③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④招标文件疑问请直接联系项目负责人。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6月9日08时30分至2026年6月9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时代广场);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7室(邮编:510060)
电话:020-83548187、19124243998、18102267028
邮箱:731858067@qq.com
联系人:陈工、王工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99号阳江绿地中心C区13幢(邮编:529500)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662-3926693
传真:0662-3926693
6.。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
招标编号
| M4400000707535993
| 申请日期
|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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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阳江合和海风场和尚洋湾海风场2026-2027年度海上永久航标维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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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料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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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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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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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申请人信息
| 姓名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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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投标的人员信息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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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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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模板)
联合体协议书
(填写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单一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广东阳江合和海风场和尚洋湾海风场2026-2027年度海上永久航标维护项目投标。本联合体特此授权委托主办方代表全体成员参与投标活动,包括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填写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将合法代表全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等事宜。主办方将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在合同实施阶段,主办方负责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除本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登记文件、澄清、复函、承诺、授权委托及投标文件等,均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法人签字、盖章,此举即视为联合体全体成员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方已达成一致并认可此安排)。
3、联合体各方均有义务提供充分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以及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职责:
(2)联合体成员方职责: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3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若联合体投标的,可自行调整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