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保洁服务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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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 | ||||||||||||||||||||||||||||||||||||||||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市辖区 | 招标内容: | |||||||||||||||||||||||||||||||||||||||
|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保洁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保洁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筑内保洁(日常):包含剧院大堂、5层办公区、后院、玉湾、车库、公共区域、剧院化妆区、4楼办公区、玉湾公共卫生间,保证日常每天一次;建筑内保洁(定期):6层及以上楼层、舞台、观众区、排练厅,定期:每月一次或根据甲方临时需求;广场保洁:地上停车场、硬化地面及附属设施、花园、人工水池,日常清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保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洁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0 00:00 至 2026-05-2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 平台(https://hbcgpt.etrading.c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注: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hbcgpt.etrading.cn/),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加密、撤回或修改、递交、解密等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问题均可咨询: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hbcgpt.etrading.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09 14: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新 点 e 交 易 ( 河 北 专 区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s://hbcgpt.etrading.cn/)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现盲抽、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北洋科技大厦A座17层联 系 人:李永森电 话:0310-590889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310-7079210 电子邮箱:swhyszx@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保洁服务投标人/供应商500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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