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南区地下车库土建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51300154172(试)
发布时间:2026-05-19 09: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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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曲阜市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南区地下车库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曲阜市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南区地下车库土建工程
房建业务劳务 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51300154172(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阜市职教中心建设项目 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南区地下车库土建工程房建业务劳务 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3464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3001平方米。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南区地下车库土建工程。
包件划分:包件一:南区地下车库土建工程施工分包。
计划工期: 18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6月30日 。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 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www.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5 月 20日 09 时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25日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于 2026 年 05 月 25 日 09时 00 分前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曲阜市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05958-01
备 注:南区地下车库土建工程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曲阜市站东路与站南路交叉路东50米
联 系 人:石晓妍
电 话:15269408930
电子邮件:
1121351177@qq.com 网 址: /
2026 年 05 月 19 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1)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无否定意见); (2)无重大财务风险(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无破产、清算、大额债务违约记录)。
|
注:①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近三年内( 2023 年 5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400 万元以上的 劳务 工程分包。
|
注:①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
注:①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二级建造师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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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本工程相应类似经验
|
安全负责人
| 1
| 建安C证
|
质量负责人
| 1
| 质量员证
|
注:①对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针对不同包件,若要求不一致,进行分开约定,比如附录5(包件1)、附录5(包件2)等。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插入式振动器
| 0.5kw
| 台
| 1
|
钢筋调直机
| GW-40
| 台
| 1
|
钢筋弯曲机
| GW-40
| 台
| 1
|
钢筋切断机
| GQ-40
| 台
| 1
|
注:①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针对不同包件,若要求不一致,进行分开约定,比如附录7(包件1)、附录7(包件2)等。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