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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公开招租(二次)

公告-招标公告
云南
发布时间:2026-05-1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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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一、出租相关情况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面积20570.22平方米。本项目分2个标段,1标段起拍价为5577648.00元,2标段起拍价为815844.00元。评估范围:1标段面积17850.73平方米,承重结构完好,使用情况正常,建筑面积17850.73平方米,拟出租土地面积17850.73平方米;2标段面积2719.49平方米,承重结构完好,使用情况正常,建筑面积2719.49平方米,拟出租土地面积2719.49平方米。年租金评估明细表如下:

序号
标段号
房屋名称
坐落
面积(㎡)
总层数/所在层
结构
用途
评估年租金金额
(万元/年)
租赁
期限
1
1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1层
2973.90
1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89.2176
5年
2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2层
2252.96
2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70.2924
5年
3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3层
1611.67
3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50.2836
5年
4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4层
1217.49
4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37.9860
5年
5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5层
1611.67
5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52.2180
5年
6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6层
1022.88
6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33.1416
5年
7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7层
1022.88
7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33.1416
5年
8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8层
1022.88
8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33.1416
5年
9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9层
1022.88
9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31.9140
5年
10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10层
1022.88
10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31.9140
5年
11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11层
1022.88
11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31.9140
5年
12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12层
1022.88
12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31.9140
5年
13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13层
1022.88
13层
框架
教学、科研、经营、办公
30.6864
5年
14
2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1层
2719.49
-1层
框架
车位、仓库
81.5844
5年
合计
20570.22

639.3492


二、招租年限
1.租赁年限5年。
2.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租的标的租金为年租金,分2个标段进行招租,不分包,请各竞租人充分考虑位置实际情况后进行竞价,因竞租人考虑不周全所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竞租人承担。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1.竞价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自然人投标的须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竞价人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活动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四、出租条件
1.每年按12个月租期计算租赁租金,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有3%的递增。竞租人自行上报所租房产的年租金,年租金报价低于“评估年租金金额”规定的,视为无效报价。
2.承租人须社会信誉良好,无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及违规经营的情况。在租赁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诚信经营,并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接受并积极配合招租人有关部门的管理,一旦违反招租人相关规定,要积极进行整改,未按管理要求整改的,视同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和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打架、斗殴、无良经营等恶意经营或其他意外情况,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招租人造成严重影响的,招租人可以无条件终止与经营者的承包合同,经营者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垃圾费、税费、物业管理费等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缴纳。
5.中标方不得更改房屋用途,只能作为招标中规定“用途”使用。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约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原则上按竞租时确定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严禁经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工商、卫生、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禁止售卖的商品以及招租人规定的不得经营的项目。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产经营项目和范围,若需变更经营项目和范围必须事先取得招租人同意,到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报招租人备案方可变更。若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招租人将停止供应房产水电,直至恢复到约定经营项目和范围。在招租人发出整改通知1个月内未按整改意见整改的经营者,招租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与承租人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不良后果。
6.承租人须自行妥善解决由所经营项目引起的噪声、污染等各种纠纷,由此造成招租人介入纠纷的,招租人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7.承租人成交后可按经营项目和范围自行装修室内,店面招牌、装修方案均须经招租人审定签字后方可实施,并接受招租人的监督。装修过程中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或非结构性改造必须经招租人审批同意。承租期满,房屋装修产权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也不得以已经花费的装修费用要求招租人和下一轮中标者补偿。建筑物内部属于承租人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承租期满后经招租人认定后可以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
8.成交人不准将房产进行抵押和担保等违法活动,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无条件与成交人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不良后果。
9.本项目所有房产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分租,招租人将终止与成交人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给招租人造成其他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的,由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合同租期:合同租期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方无条件将房屋退还招租人,所有固定装修及附着物无偿归属招租人;招租人不承担承租方任何装修赔偿,承租方亦不得要求下轮中标者给予装修费用补偿。
11.在本项目租赁经营期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征收、征用、拆迁等非因招租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视为招租人违约。承租方应在招租人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无条件腾退并交还租赁场地,招租人无需为此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人赔偿装修损失、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任何费用。
12.承租人违反国家法律或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或违反招租人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招租人管理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不良后果。
13.承租人在使用租赁资产期间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不得损害招租人及其他单位、个人利益。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关部门下达的整改意见或处罚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发生民事纠纷与招租人无关,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在使用租赁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财产或人身损害(包括对招租人、承租人、第三方人员的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等由承租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招租人有权向承租人索赔。
五、合同签订流程
招租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次公开招租结果和方案与成交人拟订合同,提交招租人相关部门审核。成交人在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前必须对招租文件中严禁(不允许)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其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内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成交人须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在30日内完成与招租人的合同签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按招租人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每年度租金于上一年度租赁期到期前30天内付清,每逾期1日加计相当于应缴年租金额3‰的滞纳金,履约保证金扣完仍未交付租金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不良后果。
六、租赁经营期
5年,租金每年以12个月计,每年一付。每年接受招租人不低于1次安全检查,如考核不合格给予1次整改机会,整改不合格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人进行赔偿。
七、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价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省本级,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6月03日17:00时(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08日。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
联系人:何云艳、张凤阳、张正举、夏伟
4.联系方式:0871-63815951、15198859864、15288213484
九、报名及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价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价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价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它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A证书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871-65385613、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二)报名时竞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竞租申请书、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有鲜章或手印);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带上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有鲜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有鲜章或手印)。(注: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2.自然人:需提交竞租申请书、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有鲜章或手印);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有鲜章或手印)。(注: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三)文件获取:
竞价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它资料。
十、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不收取。

一、履约保证金:成交年租金3%
1.缴纳时间: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2.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期限: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招租人30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网络竞价时间、竞价平台及地点
1.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06月10日10时30分。
2.网络竞价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网络竞价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价人须在2026年06月10日10时10分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注:请各竞价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价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价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三、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价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价,增价幅度为2000.00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四、公告发布途径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五、成交款
成交人须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在30日内完成与招租人的合同签订。

六、招租代理服务费
竞租成功后,承租人须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人须在竞租成交后3日内向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支付1标段:肆万叁仟元整(43000.00元);2标段:柒仟元整(7000.00元)的招租代理服务费。

七、特别说明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代理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竞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请与我公司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价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租期:5年。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获得相应经营权。
3.报名时竞价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价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竞价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八、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6051571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
联系人:何云艳、张凤阳、张正举、夏伟
联系电话:0871-63815951  15198859864、15288213484
附件列表:

序号
文件名称


1
4.公开招租公告定稿.pdf
2
4.公开招租公告定稿.docx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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