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8904 |
|---|---|
| 项目名称 | 2026年运河商务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项目委托管理服务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36.510000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侨商中心3号楼(城市会客厅大厦)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 10时3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资质(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单位; 3、申请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资质; 4、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 为本项目提供预算、项目管理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 金额说明 | 项目金额(万元):2100.67 服务金额(万元):36.51 |
| 公告说明 | 1.申请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报名表,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416894801@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 2. 比选人收到申请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2026年运河商务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项目全过程监管工作 1.协助对实施单位提供管理服务期间的资金使用和项目造价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审核; 2.协助对实施单位管理服务期间涉及的招标采购和签署合同有关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3.监督检查实施单位关于工程进度和时间节点等管理服务的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 4.协助管理、考核实施单位对保安、保洁和其他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工作质量要求等情况; 5.协助对实施单位提供服务期间形成的行政及信息文档进行管理,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进行审核; 6.按要求对实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汇报材料; 7.就甲方委托范围内的其它事项,按要求出具监督、审核建议或具体检查资料。 以上内容仅作为此次比选工作依据,具体服务内容由我委与中选单位另行协商最终确定。 |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8904 | 项目名称 | 2026年运河商务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项目委托管理服务 |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36.51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侨商中心3号楼(城市会客厅大厦)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 10时30分 |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 资质(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单位; 3、申请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资质; 4、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 为本项目提供预算、项目管理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
| 金额说明 | 项目金额(万元):2100.67 服务金额(万元):36.51 | ||
| 公告说明 | 1.申请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报名表,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416894801@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 2. 比选人收到申请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 项目内容 | 2026年运河商务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项目全过程监管工作 1.协助对实施单位提供管理服务期间的资金使用和项目造价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审核; 2.协助对实施单位管理服务期间涉及的招标采购和签署合同有关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3.监督检查实施单位关于工程进度和时间节点等管理服务的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 4.协助管理、考核实施单位对保安、保洁和其他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工作质量要求等情况; 5.协助对实施单位提供服务期间形成的行政及信息文档进行管理,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进行审核; 6.按要求对实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汇报材料; 7.就甲方委托范围内的其它事项,按要求出具监督、审核建议或具体检查资料。 以上内容仅作为此次比选工作依据,具体服务内容由我委与中选单位另行协商最终确定。 | ||
| 联系人 | 董工 |
|---|---|
|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13436872737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 |
| 公司电话 | |
| 个人电话 | |
| 邮件 |
| 联系人 | 董工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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