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胜利街村旧城东街10号房后140平方米场院出租 | ||||
| 项目编码 | 2026-PG/04-0041 |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140.0 | ||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
| 细分类别 | 场院 | 附属设施 | 无 | ||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胜利街村旧城东街10号房后 |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拟出让用途 | 充电设备经营场所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 是否挂牌 | 是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挂牌日期 | 2026-05-19 | 截止日期 | 2026-05-25 |
| 挂牌总金额(元) | 100,000.00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
| 交纳金额(元) | 30,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40201030000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
| 公告价格(元) | 100,000.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出租10年(以合同签订为准);租金每年1万元;租金一年一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充电设备相关资质,为保证本村经济稳定,报名人需与村集体有10年以上的历史经济合同,以我社书面确认为准。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出租未取得规划等相关权证,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规划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2.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并签订标的意向受让确认知情书。 3.受让方受让资格确定后无故不签订合同则交易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 4.出让方有权对所出租的地块进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性质生产经营的出让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生产及经营并加以改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5该出租场院土地性质为其他建设用地,场院四至为:东至胜利街村民委员会土地、南至云行直播城、西至旧城东街、北至胜利社区。 6.目前原合同还在履约中,到期日为2026年5月31日。该项目最终受让方非原租户的话,由村集体6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使用方并保证项目地块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村集体全部承担。 7.受让方在运营充电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电费每度电1角(以实际发生为准),出让方定期收取。 | ||||
| 联系人 | 蔡军峰 | 联系电话 | 15120025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