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青白江区福洪镇金星村小型挖掘机出租项目 | ||||
| 委托方 | 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 项目坐落 | 青白江区福洪镇金星村3组51号 | ||||
| 标的概况 | 资产数量 | 1台小型挖掘机品牌:柳工,型号:906F | 流转用途 | 从事农业 为便于合同期间内流出方对租赁设备进行监管,流入方应按要求在四川省范围内使用本设备,严格按照设备产品说明书许可范围合法施工。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流转期限 | 3年 | ||
| 挂牌价格 | 20000元/年 | ||||
| 交易保证金 | 2000元 | 竞价幅度 | 以挂牌单价为基数加价幅度人民币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 设施设备类: 1. 设备种类:农业设备 2. 使用情况:新设备(未使用) 3. 配套设施:水、电、视、气、讯、网络均通 | |||||
| 交易条件 | 1.凡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价款; 3.不接受联合竞租; 4.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政策规定; 5.征得意向方同意可转租; 6.若用于经营,需自行确认其经营业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政府相关规定; 7.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正规挖掘机操作资质及有效证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规操作设备。 | ||||
| 使用要求 | 1. 流入方应遵守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指南,定期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流入方保存好机械设备的保养记录和凭证,返还设备时一并交还流出方。 2. 流入方必须确保挖掘机在租赁期内不受非正常磨损的损坏,并对任何异常磨损或损坏进行修复或赔偿。如因流入方原因导致挖掘机损坏或丢失,流入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维修费用或市场价值。机械出现故障后,流入方应尽快维修,不能带故工作,影响机械的使用寿命。如重大部件出现损坏,应及时报告流出方,经流出方同意后在机械设备原厂家进行原配件维修。 3. 在租赁期内,如流出方急需临时使用,流入方应于5日内及时将设备送回流出方指定的位置,并在流出方使用后及时取回设备。 4.流入方应按规定购买挖掘机的各类保险,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流入方严禁违规违法操作,如出现安全事故,一概由流入方负责。 5.流入方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改装,如确应工作需要,必须经流出方同意,否则进行赔偿。 6.租赁期结束后,流入方应将设备交至流出方指定的位置,经甲乙双方对机械进行现场检验确认,并签订租凭设备交接单。 7.租赁期间内,流入方应严格按照设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合法使用。流入方不得将本设备用于任何形式的变卖、抵押、质押等。 8.租赁期间内,流入方不得将本租赁设备用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若因流入方行为导致租赁设备被扣押,流入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按设备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系统生成的虚拟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 (三)如有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报名事项 | 1.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2. 报名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765号【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青白江分公司(青白江区政务中心4楼D04)】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1)青白江区集体资产交易承诺书【附:集体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2.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4)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需到报名现场(成都农交所青白江分公司)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 竞价程序 |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则于发布成交公示;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竞价。 3.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满足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流入方。 | ||||
| 网络竞价规则 | 意向方承租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单次增价幅度200元/年或其整数倍。竞租方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公告期结束),通过系统进行竞价。经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竞价时间截止,竞租方均不报价的,视为全部放弃竞买资格,此标的物流标。保证金均不退还。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报名者,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报名者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报名者承担全部责任。 | ||||
| 交易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额的5‰向竞得人收取(每宗收费最低不少于300元)。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系统生成的虚拟账号 | ||||
| 其他事项 | 1.竞租人应当在竞价前仔细阅读竞价全部文件,竞租人参与竞价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交易行为的全部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相关文件请自行下载并知悉)。 2.竞租人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价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招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价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严格以现状交付。在竞价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交易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3.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当自行核实承租设施设备后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查。竞租人报名后,视为其已对设施设备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资产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具体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已充分了解。 4.交易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挂牌公告、交易方案、租赁合同)所涉内容有不一致的以经审查的招租方案(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登记表)为准,有歧义的以流出方(权利人)书面解释为准。 |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15828137273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28-68434986 | ||||
| 项目名称 | 青白江区福洪镇金星村小型挖掘机出租项目 | ||||
| 委托方 | 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 项目坐落 | 青白江区福洪镇金星村3组51号 | ||||
| 标的概况 | 资产数量 | 1台小型挖掘机品牌:柳工,型号:906F | 流转用途 | 从事农业 为便于合同期间内流出方对租赁设备进行监管,流入方应按要求在四川省范围内使用本设备,严格按照设备产品说明书许可范围合法施工。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流转期限 | 3年 | ||
| 挂牌价格 | 20000元/年 | ||||
| 交易保证金 | 2000元 | 竞价幅度 | 以挂牌单价为基数加价幅度人民币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
| 设施设备类: 1. 设备种类:农业设备 2. 使用情况:新设备(未使用) 3. 配套设施:水、电、视、气、讯、网络均通 | |||||
| 交易条件 | 1.凡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价款; 3.不接受联合竞租; 4.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政策规定; 5.征得意向方同意可转租; 6.若用于经营,需自行确认其经营业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政府相关规定; 7.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正规挖掘机操作资质及有效证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规操作设备。 | ||||
| 使用要求 | 1. 流入方应遵守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指南,定期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流入方保存好机械设备的保养记录和凭证,返还设备时一并交还流出方。 2. 流入方必须确保挖掘机在租赁期内不受非正常磨损的损坏,并对任何异常磨损或损坏进行修复或赔偿。如因流入方原因导致挖掘机损坏或丢失,流入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维修费用或市场价值。机械出现故障后,流入方应尽快维修,不能带故工作,影响机械的使用寿命。如重大部件出现损坏,应及时报告流出方,经流出方同意后在机械设备原厂家进行原配件维修。 3. 在租赁期内,如流出方急需临时使用,流入方应于5日内及时将设备送回流出方指定的位置,并在流出方使用后及时取回设备。 4.流入方应按规定购买挖掘机的各类保险,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流入方严禁违规违法操作,如出现安全事故,一概由流入方负责。 5.流入方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改装,如确应工作需要,必须经流出方同意,否则进行赔偿。 6.租赁期结束后,流入方应将设备交至流出方指定的位置,经甲乙双方对机械进行现场检验确认,并签订租凭设备交接单。 7.租赁期间内,流入方应严格按照设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合法使用。流入方不得将本设备用于任何形式的变卖、抵押、质押等。 8.租赁期间内,流入方不得将本租赁设备用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若因流入方行为导致租赁设备被扣押,流入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按设备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系统生成的虚拟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 (三)如有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报名事项 | 1.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2. 报名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765号【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青白江分公司(青白江区政务中心4楼D04)】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1)青白江区集体资产交易承诺书【附:集体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2.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4)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需到报名现场(成都农交所青白江分公司)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 竞价程序 |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则于发布成交公示;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竞价。 3.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满足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流入方。 | ||||
| 网络竞价规则 | 意向方承租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单次增价幅度200元/年或其整数倍。竞租方应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公告期结束),通过系统进行竞价。经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竞价时间截止,竞租方均不报价的,视为全部放弃竞买资格,此标的物流标。保证金均不退还。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报名者,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报名者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报名者承担全部责任。 | ||||
| 交易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额的5‰向竞得人收取(每宗收费最低不少于300元)。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系统生成的虚拟账号 | ||||
| 其他事项 | 1.竞租人应当在竞价前仔细阅读竞价全部文件,竞租人参与竞价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交易行为的全部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相关文件请自行下载并知悉)。 2.竞租人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价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招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价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严格以现状交付。在竞价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交易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3.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当自行核实承租设施设备后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查。竞租人报名后,视为其已对设施设备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资产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具体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已充分了解。 4.交易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挂牌公告、交易方案、租赁合同)所涉内容有不一致的以经审查的招租方案(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登记表)为准,有歧义的以流出方(权利人)书面解释为准。 |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15828137273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28-684349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