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601-440982-17-02-83051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临空经济区首期标准厂房配套提升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临空经济区首期标准厂房配套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临空经济区首期标准厂房配套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茂名临空经济区首期标准厂房配套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5-15 09:00 | ||
| 评标情况 | 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序号中标候选人排名工程设计费下浮率(%)工程建安费下浮率(%)投标总报价(元)票决得分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证书编号1(主)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成)浙江汇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1.000.1578526948.71 25李文传粤14420172017402262(主)广东荣庆建设有限公司(成)中聿博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1.501.1077782059.73 14詹前进粤14420132013234623(主)广东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500.1278554777.60 13黄海勇粤1442015201738233 | ||
| 中标候选人一 | (主)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成)浙江汇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78526948.71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李文传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粤1442017201740226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号:D144058445、D244044802营业执照号码:914409821952217939浙江汇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1)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号:A133033839营业执照号码:91330109MA2H2AYC91 | |
| 业绩情况 | / | ||
| 中标候选人二 | (主)广东荣庆建设有限公司(成)中聿博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77782059.73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詹前进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粤1442013201323462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荣庆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号:D244317115。营业执照号码:91440101304514262N中聿博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1)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号:A245018281。营业执照号码:91450103MA5N8J3Q4L | |
| 业绩情况 | / | ||
| 中标候选人三 | (主)广东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78554777.6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黄海勇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粤1442015201738233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号:D144186604营业执照号码:914409825517014365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1)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号:A151A00081营业执照号码:915113026922889482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茂名市空港保税区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化州市杨梅镇杨梅产业集聚区创业孵化服务中心30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古智斤 | 联系电话 | 1906625355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8-7222626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桔城西路90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5-18 18: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5-22 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