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602000466 2.项目名称: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695000.00元 5.最高限价:695000.00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系统建设项目,共分为一个采购包,采购预算为69.5万元。主要内容为覆盖档案全流程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GB/T 39784-2021标准,具备稳定、安全、高效、可扩展、可兼容特性,支持多用户并发及现有业务系统对接。主要采购内容含档案管理系统软件、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配套硬件等,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并交付。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符合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20%的价格优惠。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19日8时00分-2026年5月25日17时00分前,潜在供应商均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采购文件,参与磋商。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潜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投标。 (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1、0535-6788612。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 2.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确保电脑环境、数字证书(CA)、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进行相关操作。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5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869-878-596,入会时需将名称改为供应商全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若中标单位有融资需求,可登录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详情。 2.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及网站更正信息。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责任自负。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莱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莱阳市富山路313号 联系方式:0535-3012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89号海纳科技商业广场4#706室 联系方式:0535-6376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衣英梅、宋妙、刘华秋、刘娜 电 话:0535-6376876 邮 箱:fzytfgs@163.com 我要参与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系统建设项目需求方案.pdf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系统建设项目.pdf 采购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