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湖北中油天海能源销售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535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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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比例: | 5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760.5222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6-5-18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支付人民币22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移除所有“中油”字样。交易完成后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已知悉标的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同意相关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6)本方已完全知悉标的企业股东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于评估基准日后就标的企业资产中油天海柯家桠加油站自行出资建设事项及该笔出资后续费用承担等争议事项,由此引发的一切争议与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委托方式受让。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持有的位于茅箭区武当街丹江路54号柯家垭加油站已停产停业较久,设备已停止使用。标的企业股东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后对该加油站自行出资进行隐患及达标改造,相关投入未计入标的企业账目,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与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了解相关事宜,充分了解上述事实并自行审慎评估相关风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完全知晓并接受上述事实,后续因该事宜所引发的一切争议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6bj1000142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湖北中油天海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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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00MA48B03Y9P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规模: |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律师事务所: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决议类型: | 转让行为批准时间: | |||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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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上年度): | 622.09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43 | 净利润(上年度): | 1.2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253.5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85.1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968.34 |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本年度 2026-3-31财务报表【月报】 | ||||||
| 营业收入: | 10.54 | 利润总额: | 1.9 | 净利润: | 2.73 | |
| 资产总额: | 2,265.33 | 负债总额: | 294.2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971.07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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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49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