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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华药港三期发光字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1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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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药港三期发光字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中华药港三期发光字。主要内容为:公共区域的楼体等发光字,具体详见清单。
2.2最高限价:693246.28元,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3交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东北部,东至曹圩河及花果山大道、西至创新路、北至东晋路、南至药港路。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6 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供货或供货及安装工作。
注:
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明确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5月18日至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1919)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8-8583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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