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南上坊城中村电力配套工程(一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9330(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上坊城中村电力配套工程(一期)施工已由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南上坊城中村改造项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蔚蓝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南上坊城中村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内容包括环网柜基础施工及安装、管沟开挖回填、电力排管及电缆敷设、拉管、新建电缆工井等;根据供电方案需双回路供电。第一电源:自10kV泰颐二线1#环网柜引至南上坊新建配电室;第二电源:自10kV华玉线1#环网柜经小沙埠新建第一电源环网柜引至南上坊新建配电室,共设置6G一二次融合环网柜3台,电缆工井32座。施工投资额:约1600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工程施工。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5-2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企业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及注册地当地官网等渠道对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农民工清欠专栏被限制企业名单之内等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企业,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8日 19:00至2026年05月25日 19: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6月08日 14:3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8日 14:3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4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签到以备答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根据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适时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模块向招标人提出。 联系人:于洋,电话:0535-6206890。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向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联系电话:0535-6226920。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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