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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双创中心4#厂房竞价使用权项目交易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山东 潍坊
发布时间:2026-05-1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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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中心4#厂房竞价使用权项目竞价出让公告
双创中心4#厂房竞价使用权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SG-2026-0014
二、项目名称:双创中心4#厂房竞价使用权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双创中心4#厂房竞价使用权项目,位于寿光市潍高路洛城段9788号的双创中心,以现状出租。
标的:双创中心4#厂房1、2楼(面积3215.93㎡)
起始价:176.072168万元(租赁期5年)
竞价保证金 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
竞价起始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09:00-09:30。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6日上午09:00前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sg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我公司发布的竞价公告下附《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5月26日09:00前使用诚信库注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5万元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并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不查询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
3.意向受让方若因自身网络/电脑问题等造成无法正常出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六、展示时间、地点: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展示地点:寿光市潍高路洛城段9788号的双创中心。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6年5月26日上午09:0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寿光日报。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竞价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让方或代理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出现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资产等情形,须承担全部相关的经济责任与风险。
2.该租赁标的按现状对外承包,现场清理、垃圾外运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出让方有对受让方场地使用情况和设施设备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4.租赁期内,受让方独立开展业务,出让方不参与相关经营活动。受让方自负盈亏、办理经营相关手续、负责日常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并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暖费、物业费、卫生(垃圾)清理费、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网络安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财产保险等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赁费。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标的交还出让方,原有设施设备出现不得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形,若有以上情形,受让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租赁期内,受让方作为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使用,证照齐全,办理经营行业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等,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以及有关物业管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如对标的资产进行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让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资产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受让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及毁坏,归出让方所有,并将租赁房屋装修、改造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一并交给出让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若有出让方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受让方应无条件根据出让方要求将物品、装修物予以拆除,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受让方应当恢复原状。
7.租赁期内,严禁受让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8.租赁期内,受让方须配合出让方的正常业务活动,若因出让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受让方须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标的或将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和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出让方,据实结清房租,租赁合同解除,受让方无条件搬离。
9.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发生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让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水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11.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山东誉丰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竞价佣金;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10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
(3)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12.签订租赁合同前,受让方须按《竞价文件》规定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至出让方,由出让方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所缴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仍须支付拍卖工作中应当支付的竞价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出让方有权将标的再行竞价出让,再行竞价出让的费用由原受让方承担,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受让方应补足差额;出让方保留因原受让方违约所导致其他损失的追诉权。
13.受让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让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所缴纳的租赁费、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
联系电话:张军0536-5118872
拍卖公司地址: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
监督单位:寿光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0536-5193209
监督单位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3号楼
山东誉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5.18竞价文件--双创中心4幢厂房竞价使用权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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