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上林县2026年农村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 上发改项目(2026)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林县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林县公路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名称:上林县2026年农村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5034 2.3建设地点:上林县内 2.4计划工期:1标段:180日历天;2标段: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2个标段; 2.6建设规模: 1标段:上林县巷贤镇光全村东叶桥工程,桥梁总长66.04米,建设性质为重建,分类为中桥,跨径为3×20米,桥梁总宽6米,净宽5米;上林县白圩镇长岗村长岗二桥工程,桥梁总长66.04米,建设性质为重建,分类为中桥,跨径为3×20米,总宽6.5米,净宽5.5米;建设内容: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附属工程,引道工程等。 2标段:上林县白圩镇登山村不刁桥工程,桥梁总长40.04米,建设性质为重建,分类为中桥,跨径为2×16米,总宽8米,净宽7米;上林县三里镇双吴村板寨桥工程,桥梁总长24.04米,建设性质为重建,分类为小桥,跨径为1×16米,总宽6.5米,净宽5.5米;上林县三里镇云姚村云辛桥工程,桥梁总长86.04米,建设性质为重建,分类为中桥,跨径为4×20米,桥梁总宽6米,净宽5米;建设内容: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附属工程,引道工程等。 2.7招标范围: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附属工程,引道工程等,具体内容详细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A 级、B 级、C 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按照①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2024年度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②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广西公路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公示》;③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和主要人员,应向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报送《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以南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审核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的信用等级为准。 按照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申请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信用等级登记手续通过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申请,详询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840414。 3.7凡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含广西)或广西交通厅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10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 |||||||||||||||||||||||||||||||||||||||||||||||||||||||||
|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8 日 00:00时至2026年6月07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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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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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