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霍山县14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AHYZY-2026-005
2、项目名称:霍山县14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站建设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494776.00元
6、采购需求:
(1)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辖区内14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系统逐一部署视频监控前端设备。监控范围需全面覆盖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关键水工建筑物,确保实时、清晰捕捉现场状态。
(2)站点注册及数据整编:视频监控系统站点进入平台前,注册包括基本信息(站点名称、管理单位、站点属地、经纬度、地址、摄像机品牌型号、通讯协议)、IP地址、管护人员信息等)。
(3)系统接入:完成14座新建小型水库视频监控系统的标准化接入,统一接入省、市、县水利平台。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项目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供应商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磋商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组成人员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未满60周岁退休人员的退休证须添加至响应文件中)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无效响应理。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均由供应商从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
4、售价:零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6年5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安徽源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事宜
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磋商,供应商仅确定一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或到场人员与证件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磋商会议者,响应文件不予接受,磋商资格无效。
2、答疑
供应商如果对本项目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邮件形式提出,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网站“交易信息”、“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项目”版块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网站“交易信息”、“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项目”版块发布,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竞争性磋商公告、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响应资格无效,同时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40号
联系电话:陈主任 15955993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源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文峰南路与淠源西路交叉口综合楼四楼
联系方式:0564-5229995/1995648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5229995/19956480223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霍山县14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5-18.doc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