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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之源采招[2026]045号长乐区金峰镇耕地保护及两违执法AI智能巡检项目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5-1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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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长乐区金峰镇耕地保护及两违执法AI智能巡检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长乐区金峰镇耕地保护及两违执法AI智能巡检项目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 鑫之源采招[2026]045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长乐区金峰镇耕地保护及两违执法AI智能巡检项目
1.00
3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长乐区金峰镇耕地保护及两违执法AI智能巡检项目


3000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长乐区金峰镇耕地保护及两违执法AI智能巡检项目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长乐区金峰镇耕地保护及两违执法AI智能巡检项目
不超过最高限价。


300000.00
总价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备自然资源厅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若为省外的单位,成交后,需要在签订合同前完成福建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获取。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6年6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北楼二楼开标大厅(福州市长乐区金福路1号)
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采购,供应商须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为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
联系电话:4008705191)。
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年6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北楼二楼开标大厅(福州市长乐区金福路1号),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A.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13、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金福路1号
 邮编: 350200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15980193512
14、代理机构: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5层(兴业银行楼上)
 邮编: 350000
 
联系人: 吴莹莹
 
联系电话: 0591-87579923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13
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0591-87579923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指定的帐户上,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确认,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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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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