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3南丹六卡至高峰木材监测站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303南丹六卡至高峰木材监测站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河发改审批【202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303南丹六卡至高峰木材监测站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交行审〔2026〕14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S303南丹六卡至高峰木材监测站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南丹县六卡隧道出口附近,起点桩号K307+710,路线整体走向自东北向西南经拉黑、千亿产业园、车河镇、拉么村,设计终点位于南丹县大厂镇高峰木材检测站附近。终点桩号K329+131,路线全长21.421km。路面改造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5m。
2.2建设地点:河池市南丹县境内
2.3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控制价上限为2573.1165万元,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为:M7.5浆砌片石(矩形沟及沟壁) 801.5m3、碎石垫层均厚90mm(土路肩)9033㎡,级配碎石基层厚200mm(大粒径级配碎石)127341㎡,级配碎石基层厚200mm(大粒径级配碎石、平面交叉)3830㎡,1.5cm两油两料同步沥青碎石封层(含骨料除尘加热)150255㎡,厚20mm(AC-8辉绿岩改性沥青超薄磨耗层)888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厚50mm(AC-16C)143017㎡,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厚40mm(AC-16C)10632㎡,C20无砂大孔混凝土3358m3,加铺玻纤格栅19950㎡,现浇C40混凝土护栏300.69m3,钢筋39575kg,钢筋直径Φ12mm,钻孔深度150mm 37008根,路侧波形梁钢护栏标准段Gr-B-2E(利用波板)4780m, 路侧波形梁钢护栏标准段Gr-SB-2E(利用波板)6768 m,拆除旧波形梁护栏中间段(Gr-B-2E、Gr-A-2E、Gr-SB-2E)11758 m,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2.0mm7585㎡,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6.0mm2385㎡。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也可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由部审核、审批的公路工程施工从业企业资质,对省级相关部门许可的公路工程施工从业企业资质不做该项要求)
(3)业绩要求
在最近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2021年3月1日算起至今)按单个合同段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2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或累计成功完成过4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注:①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路面改造、路面修复工程。②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https:/hwdms.mot.gov.cn:6060/hmeq/portal/company)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除“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劳务分包业绩不可参与投标,分包业绩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提供合法分包的业主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招标人全年统筹安排,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相关)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7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参与投标(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时间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桂交规〔202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其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材料或存在以上文件中有关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其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如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前往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办理信用评价登记手续。其投标时采用的信用评价等级,以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确定的等级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06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他:本项目第一信封、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均为60分钟,在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第二信封开标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投标人第二信封的开标时间。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路5号
| 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
|
邮编:
| 547000
| 邮编:
| 547000
|
联系人:
| 石工
| 联系人:
| 韦智敏
|
电话:
| 0778-2550359
| 电话:
| 0778-23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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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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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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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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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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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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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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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服务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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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电话:
| 0771-86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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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行政监督地址:
| 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
行政监督电话:
| 0771-319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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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