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金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金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金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JHHX2026-FW12354-CZ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选定数量
| 服务期限
| 简要规格描述
|
一
| 2026-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单位选定
| 选定3家供应商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确定为准)
|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
(六)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七)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登记,且已在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网址https://shhxf.119.gov.cn/)公示(提供备案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二)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三)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6年5月27日9:30(提前半小时签到)将招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会议将于2026年5月27日9:30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2。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投标人账户汇出(户名和供应商名称一致);
备注: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八、特别说明
(一)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四)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五)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金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宏业路3489号长丰新城11栋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35795001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电子邮箱:2772376851@qq.com
项目报名
联系人:邵女士
项目报名
联系电话:0579-82779007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晓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779007
项目质疑
联系人:诸葛慧
项目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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