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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秩序整治及拆违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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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市容秩序整治及拆违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18

   项目概况
市容秩序整治及拆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32-00082
项目名称:市容秩序整治及拆违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48415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提升市容环境秩序、违章建筑物排查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拆除、散流体车辆巡查整治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服务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服务要求
(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自备拆除工具、设备及人员,保证施工安全和拆除质量,严格按照拆除施工工期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施工单位自行垫付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最终支付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必须派驻负责人等专业人员全程指挥并负责施工安全。
(3)施工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现场应由施工单位配备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拆除工作涉及技术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员、水电焊工、特殊车辆驾驶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伤害路人及围观人群等情况)的责任全部由施工方承担。施工过程中损坏周围建筑物、设备设施所需要的赔偿和修理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4)服务期内项目操作流程、人员管理、环境保护等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要求。
(5)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全程驻场参与各项施工作业全过程,不得擅自缺席、脱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如服务期限内实际发生工费达到150万元时,以金额或者一年服务期先到为准,合同自动终止,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2.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8日16时00分至2026年05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3、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投标人可在单位进行电子文件解密或自行携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
4、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导致未能成功解密,将按照“《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相关规定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三甲5号-5
联系方式:024-25375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联系方式:024-31125990
邮箱地址:lnls024@163.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120078801400000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世宇
电  话:024-31125990
附件:
 

附件下载:2026041001 市容秩序整治及拆违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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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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