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工程项目经理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询价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15GCQL-2026-01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规划二路(安茂路-彩茂路)道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工程项目所需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川桤路南起环湖三路,北至沪城环路,全长约 1.912千米;规划二路南起安茂路,北至彩茂路,全长约 0.464 千米。基于周边地块需求及建设周期考虑,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川桤路南起环湖三路,北至明茂路,全长约 0.916 千米,城市支路,红线宽度 24 米。本工程新建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与工程同步建设交通标志标线、交叉口合杆、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以及电力和燃气管排管。全线新建 1 座夏涟河桥,同步敷设管径 1000-1500 毫米雨水管道和管径 400-600 毫米污水管道。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材料进场时需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AB 130mm-7m
| m
| 196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2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AB 130mm-12m
| m
| 72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3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AB 130mm-13m
| m
| 78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4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AB 130mm-14m
| m
| 112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5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AB 130mm-15m
| m
| 120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6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B 130mm-11m
| m
| 264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7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B 130mm-12m
| m
| 228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8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B 130mm-13m
| m
| 260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9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B 130mm-14m
| m
| 252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 PHC 600mm B 130mm-15m
| m
| 195
| 甲方指定地点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合计
|
|
| 1777
|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须严格遵照国家标准GB/T 13476-2023《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二)合同交货计划:2026年6月至2026年12月
(三)验收要求: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单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 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8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339171198
2.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川桤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规划二路(安茂路-彩茂路)道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339171198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