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二次)采购公告
询价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PTHS2026012-1
2、询价内容及要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3712.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830.00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1
|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
| 4套
| 83712.00
| 工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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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无
节能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若有),依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若有),依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采购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采购包。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采购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采购包。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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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相关 附件 证明材料)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询价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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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2获取地点及方式:
5.2.1上门领取: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领取询价文件。
5.2.2邮箱领取:即投标人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邮箱至我司,我司再将询价文件通过发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邮箱:pths2015@sina.com)
5.2.3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1招标报名时间:2026年 05 月 11 日至2026年 05 月 14 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 05 月 15 日09: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询价地点:
7.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7.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联系电话:0594-2211398。
8、公告期限: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仙游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080397899
代理机构: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联系人:张女士、卢女士
联系电话:0594-2211398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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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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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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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账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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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公安局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1日 2026年05月11日